云南电网调度纪律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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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YNPG2120002-2016云南电网调度纪律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版)2016-12-31发布2017-01-01实施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YNPG2120002-2016I目次1总则......................................................................12适用范围...................................................................13规范性引用文件.............................................................14术语和定义.................................................................15管理内容...................................................................26附录......................................................................6II前言为加强云南电网调度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调度系统各单位行为,适应电力体制发展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由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本细则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本细则主要起草部门: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本细则主要起草人:高道春、侯有韬、黄霆、邵其专、李家鹏、施超、史文博。本细则主要审核人:段荣华、段平生。本细则由王文批准。本细则由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解释。Q/CSG-YNPG2120002-20161云南电网调度纪律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版)1总则本细则主要规范了云南电网调度系统各相关单位违规行为的等级划分、调查认定流程,明确了对应的处罚措施和整改要求,有利于加强调度纪律管理并适应电力体制发展要求。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纪律管理工作,云南省内与云南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电、供电、售电、用电等单位,云南电网区域外接入云南电网并接受云南电网相应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以及进行与云南电网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的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3规范性引用文件3.1《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3.2《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3.3《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3.4《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3.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Q/CSG210020-2014)3.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3.7《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事件调查考核细则》3.8《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9《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标准》(修订)(QB/YW207-02-2009)4术语和定义4.1调度系统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和设备巡维单位。集控中心(站)、监控(监视)中心属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形式。4.2调度业务联系资格2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的资格,是调度机构对相关人员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如调度受令资格、检修申请填报资质等。4.3违规行为调度系统人员出现的违反调度相关规程或制度要求的行为。4.4违反调度纪律行为调度系统人员出现的如下违规行为之一,均属于违反调度纪律行为:(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命令。(2)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4)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5)未及时或错误向调度汇报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延误事故处理。(6)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7)未经调度许可,在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上开展工作并造成后果。(8)不执行电力通信网络资源、IP地址分配及电路开通的。(9)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4.5严重违规行为违反调度纪律行为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其他违规行为。4.6一般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以外的违规行为。4.7安全管理科室(人员)本细则中安全管理科室(人员)指调度机构中负责安全管理的科室或人员,如省调安生科、地县调安全员。5管理内容5.1职责分工5.1.1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省调)负责全省调度纪律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1.2地区电力调度机构(地调)负责本地区调度纪律管理的制度执行、监督和检查。5.1.3县(市)级电力调度机构(县调)Q/CSG-YNPG2120002-20163负责本县(市)调度纪律管理的制度执行、监督和检查。5.1.4安全管理科室(人员)负责组织严重违规行为的调查,执行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罚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防范措施。5.1.5调度机构专业科室(组)负责一般违规行为的认定、调查,并根据相关规程、规定对责任单位、人员执行处罚措施;配合严重违规行为的调查,根据相关规程、规定提出对责任单位、人员的建议处罚措施;受理一般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的申诉。5.1.6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参与严重违规行为的调查,配合提出整改要求并参与监督责任单位完成整改。5.2严重违规行为管理5.2.1调查5.2.1.1调度机构专业人员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初始资料的收集,初步确定后汇报专业负责人和上级调度机构。5.2.1.2调度机构专业科室(组)根据要求,进一步全面收集调度操作命令票、书面命令记录、检修申请票、电气工作票、作业计划、图纸、照片、电话录音及规程规定等相关佐证材料。5.2.1.3严重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人员须积极配合调度机构开展相关调查。5.2.1.4责任单位接到调度机构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填写好情况说明(见附录B),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至调度机构,并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2.1.5责任单位须及时将严重违规行为逐级汇报相关单位(部门)。5.2.1.6调度机构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将严重违规行为相关情况向调度机构负责人汇报,并通报安全管理科室(人员)。5.2.1.7调度机构应及时将严重违规行为通报相关单位(部门)。5.2.1.8安全管理科室(人员)应根据情况,牵头组织调度机构相关专业科室(组)、责任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严重违规行为事件分析、调查,并编制和公布调查报告(见附录C)。45.2.1.9若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电力事故、恶性误操作、大面积停电或其他严重后果,由政府或公司负责调查时,涉及的单位、部门及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积极配合政府或公司进行调查。5.2.2处罚5.2.2.1安全管理科室(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人员执行处罚措施。5.2.2.2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的处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1)按照规定对发电企业考核电量。(2)扣除供电单位安全生产绩效0.2~0.5分。(3)调度工作评价考核。(4)纠正、停工、停机、解列。(5)诫勉谈话并说清楚。(6)发文通报。5.2.2.3对造成电力事故、恶性误操作、大面积停电或其他严重后果之一的,应从重处罚。5.2.2.4对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应取消其调度业务联系资格,且6个月之内不得申请认证考核;情节严重者1年之内不得申请认证考核。5.2.3整改5.2.3.1调查报告公布后,责任单位应根据严重违规行为事件暴露问题编制整改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详细制定整改、防范措施计划表,经调度机构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定期向调度机构汇报执行情况。5.2.3.2调度机构可根据情况,赴责任单位现场监督和检查整改、防范措施完成情况。5.2.4资料管理5.2.4.1安全管理科室(人员)应对严重违规行为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资料至少保存5年。5.3一般违规行为管理5.3.1认定5.3.1.1一般违规行为由调度机构专业科室(组)认定,并根据需要组织调查。5.3.1.2调度机构专业人员发现一般违规行为后,应立即汇报专业负责人。5.3.1.3调度业务联系单位发生一般违规行为后,应在8小时内将书面情况说明上报至调度机构,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Q/CSG-YNPG2120002-201655.3.2处罚5.3.2.1调度机构专业科室(组)应根据一般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采取下列一条或多条处罚措施:(1)调度工作评价考核。(2)纠正、停工、停机、解列。(3)按要求说清楚。(4)调度机构认定的其他措施。5.3.2.2调度机构专业科室(组)应根据一般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员采取下列一条或多条处罚措施:(1)取消调度业务联系资格。(2)扣除调度业务联系资格满分的20%~60%分数。(3)口头批评和警告。(4)调度机构认定的其他措施。5.3.3整改5.3.3.1责任单位应根据一般违规行为事件暴露问题编制整改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详细制定整改、防范措施计划表,经调度机构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定期向调度机构汇报执行情况。5.3.3.2调度机构可根据情况,赴责任单位现场监督和检查整改、防范措施完成情况。5.4申诉管理5.4.1一般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接到调度机构通知后,若有异议的,可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向相应调度机构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5.4.2调度机构收到责任单位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作出回复。5.5其他5.5.1违规事件发生后,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从轻处理:(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事件损失,且未对电网和设备运行造成不良影响,有效防止事故事件扩大的。(2)主动反映事故事件真相,积极配合原因分析和问题查找,使调查处理顺利进行的。5.5.2违规事件发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重处理:(1)隐瞒事故事件真相,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6(2)有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的。6附录6.1附录A云南电网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流程6.2附录BXX单位XX严重违规事件情况说明6.3附录CXX单位XX严重违规事件调查报告Q/CSG-YNPG2120002-20167附录A云南电网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流程云南电网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流程上级调度机构云南电网调度机构调度业务联系单位结束专业人员负责人安全管理科室(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人员按规定处理作出批示调度业务联系人员审核是否通过否是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开始初始资料收集汇报调度业务联系情况初步确定严重违规行为,立即汇报要求进一步收集相关材料收集相关材料要求现场写情况说明如实填写情况说明汇报通报审核是否通过否组织调查执行处罚接受处罚整改是否完成落实整改措施监督整改否是编制并公布调查报告是编制整改报告审核是否通过是否汇报相关单位(部门)8附录BXX单位XX严重违规事件情况说明XX单位“XX”XX严重违规事件情况说明XX(单位)20XX年XX月XX日Q/CSG-YNPG2120002-20169一、事件简称二、事件时间三、事件发生地点四、事件归属五、事件发生时气象情况六、本次事件损失情况七、事件发生前运行方式八、事件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九、事件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十、事件直接原因十一、事件间接原因10十二、暴露问题十三、整改、防范措施Q/CSG-YNPG2120002-201611附录CXX单位XX严重违规事件调查报告XX单位“XX”XX严重违规事件调查报告XX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XX年XX月XX日12一、事件简称二、事件时间三、事件发生地点四、事件归属五、事件发生时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六、本次事件损失情况七、事件发生前运行方式八、事件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九、事件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十、事件直接原因十一、事件间接原因Q/CSG-YNPG2120002-201613十二、暴露问题十三、整改、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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