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列席会议新增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2.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的职务;同意选举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设执行董事格式)免去、、、董事的职务;同意选举、、为董事(设董事会格式)。3.同意(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权,共万元的出资以万元转让给(新股东)。4.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5.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6.同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XXX万元变更为XXX万元,增加(减少)部分XXX万元由股东出资。7.…………(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8.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原股东:(签名或盖章)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启示(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内容)1.本范本适用于2-50人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3.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不包含列席会议新增股东人数;4.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单位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6.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如需要可分开写。没有转让出资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7.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8.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