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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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贷公司典型案例分析主讲: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邱进前博士手机:13636582076正义•信任•分享•协作2典型案例及分析法律文书制作法律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公司法、合同法等正义•信任•分享•协作目录3典型案例及分析一、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的内部程序4正义•信任•分享•协作案件事实某小贷公司与A公司签订《贷款合同》,B公司为提供担保。B公司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小贷公司当即表示无异议,并与B公司签署了担保合同。合同上加盖B公司公章。债务到期后,A公司未能还款,小贷公司遂要求B公司履行担保责任,B公司表示拒绝。法院审理后查明:5正义•信任•分享•协作A公司系B公司的股东;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本次担保未召开股东会;代表B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盖章的,系公司总经理;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不得超过50万元,但本次担保债务为100万元。6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7法律要点:小贷公司如何审查抵押人的内部程序查看抵押人的公司章程,确定抵押人对外担保的决策机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公司法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8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管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无效。是否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律特别规定是要股东会决议的,且回避表决。9柏年建议除章程中明确对外担保无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要求保证人提供股东会决议。保证人加盖公章确认董事/股东签名的真实性。查看保证人的工商资料以核实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在实践中可以统一要求保证人提供股东会决议,且一致通过。10二、应收账款质押与骗取贷款罪11正义•信任•分享•协作案件事实2009年10月15日,某小贷公司与某粮油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200万元,粮油公司以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4日期间其销售给某连锁超市所有门店的大米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初始登记。债务到期后,小贷公司申请对粮油公司的提供质押的债权进行诉讼保全。法院查明:12正义•信任•分享•协作连锁超市出具说明表示粮油公司在各门店无应收账款;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4日,粮油公司未向连锁超市的门店送货;粮油公司伪造发票。13法律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以及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14《刑法修正案(六)》的第一百七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法律要点:哪些应收账款可以质押?•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16应收账款登记注意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5年,可以多次展期。17骗取贷款罪的法律要点•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手段上:虚构投资项目、担保单位及抵押物18•刑事责任: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等或“通过持续‘借新还旧’以及民间借贷方式偿还贷款的行为,不能简单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9柏年建议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建议审核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争议;不存在禁止转让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审核并一直关注应收账款诉讼时效;20通知债务人,尽量取得债务人书面承诺:同意质押、无争议、放弃抵销权、直接向质权人清偿等;贷款期限不要太长,尽量与账款回收的期限匹配。21骗取贷款罪的相关建议办理抵(质)押物登记,同时核查抵(质)押合同涉及的第三方,避免基础合同争议、无效带来的风险;核实贷款用途、担保人;加强放贷权监督;若数额等未达到骗取贷款罪的要求,可以诈骗罪起诉2222三、人保和物保的关系2323正义•信任•分享•协作案件事实B公司向某小贷公司借款。B提供房屋抵押,又请C(自然人)为其提供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债务到期后,B公司未能还款。2424法律规定:(物权法与担保法不同)《物权法》第176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525法律要点:人保和物保并存时,小贷公司如何实现担保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1、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626柏年建议在物保合同和人保合同中均约定,担保权人具有选择权。27正义•信任•分享•协作四、实现抵押权中的常见问题28正义•信任•分享•协作案件事实小贷公司与A先生签订《贷款合同》,A先生以其房产进行抵押。债务到期后,A先生未能还款,小贷公司遂要求A先生以其抵押房产进行债务清偿,A的配偶表示拒绝。经法院审理后查明:29正义•信任•分享•协作A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上显示的权利人是A及其女儿;A的女儿十周岁;A拒绝将其与家人的户口迁出本房产。30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1《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2法律要点:房产抵押合同上只有夫妻一方签署的风险•若婚前个人财产或是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可以实现抵押权;•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时,若无证据证明抵押合意,以及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债权到期,存在实现抵押权的障碍。33房产权利人是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监护人单独签署了房产抵押合同•贷款用途须满足合法且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条件;•若房产抵押合同侵害了未成年人权益,同样为抵押权的实现增设困难。34处置抵押房产过程中,涉及户口迁移问题•若要求抵押人实际履行约定,迁出户口,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若以违约为由,可作为民事案件处理。35柏年建议抵押人须提供婚姻证明,且要求其配偶签署同意抵押的声明;考察贷款用途与作为房产权利人的未成年人权益是否冲突;在房产抵押合同中,增设涉及户口迁移的条款。36法律文书制作一、股东会决议37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代表公司100%股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决议如下:同意特此决议股东签章日期:38二、人保与物保并存在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中可约定:“若有其他确保主债权履行的担保合同,当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实现债权的方式,债务人有义务协助。”39三、房产迁移问题在房产抵押合同中可约定:“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应当对抵押房产上的户口迁移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否则视为违约。“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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