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书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甲方:兴发集团假日酒店乙方:兴山县巨星家电经营部湖北神农架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兴山县巨星家电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假日酒店改造项目电视、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合同:1、乙方供货名称、数量及规格:1.1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清单如下:名称型号数量/台单价/元合计/元电视创维32E32W37150055500电视创维55E600Y2650013000空调格力32GW35195068250合计1367502、合同价款2.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136750元)。2.2合同价款含税金、保险费和运输费用等。3、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3.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供货。3.2在质保期内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处理出现的缺陷和服务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4、交货日期、方式和地点24.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供货,并将合同标的物于2013年4月1日前运至神农架林区木鱼镇假日酒店。5、验收办法5.1到货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5.2产品交付后,由甲方对产品进行完好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完毕。6、付款方式6.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货物单价、总价是按合同交货期交货的结算价,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为最终不变价,在履行合同的整个期间内有效。6.2合同标的物运至甲方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6.3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6.4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5%质量保证金。7、违约和索赔7.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3天内复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应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应作为修改合同的依据。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迟交货,也应按此办理。7.2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条规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罚款可按下列方法处理:7.2.1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甲方可在设备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37.2.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供货商消除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7.3乙方对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负有责任,或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索赔。7.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如果质量保证金尚不足以赔偿,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8、不可抗力8.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够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8.2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9、技术保密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术及商业秘密。10、仲裁10.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1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法院裁决。10.2本合同裁决应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410.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11.2在不违背上述合同条款的原则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和对合同条款的必要修改,双方应互相谅解,遵循“合同法”有关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工由双方签字盖章记录在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