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17年县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及2016年住建部分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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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特色小镇实施方案特色小镇主要指以某种产业为特色,既有城市功能,又有乡村风貌,大小适宜的人口聚集区,主要包括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两种形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的2017年县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7年县特色小镇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147号)精神和自治区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指导原则坚持突出特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千镇一面。依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养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将地区确定的11个示范镇打造成地区的特色小镇。四、工作任务(一)做好特色小镇整体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小镇风格,建设“高颜值”小镇。规划空间要集中连片,规划面积控制在2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控制在0.5平方公里左右。从小镇功能定位出发,强化建筑风格的个性设计,系统谋划特色产业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和形象塑造。(二)完善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内部路网,打通外部交通连廊;完成的供水、排水(有污水处理设施)、环卫(有垃圾处理设施、公厕)设施建设,实现供水、污水管网、垃圾清运全覆盖;完善燃气、集中供热、电力、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绿化、生态隔离带、绿道、片林建设;合理配置教育、医疗、体育、社会福利、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三)加强对镇区规划、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至少对两条主要街道(总长不少于2公里)进行改造整治,包括沿街立面改造,道路修整,绿化和广场建设和卫生整治。(四)结合镇域实际,发展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投入和一定特色产业入驻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明确自己的增收重点,形成自己的增收亮点。如:库车县齐满镇以十二木卡姆制作、新和尤鲁都斯巴格镇以热瓦甫等民族手工乐器制作、阿瓦提乌鲁却勒镇以刀郎工艺品葫芦画、农民画为特色,突出传统手工业制作,柯坪县阿恰勒镇利用独特的农副产品恰玛古品牌发展特色产业,拜城县察尔齐镇以特色牛羊养殖发展全产业链的养殖体系等。五、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4月)修订完善小城镇建设规划,特别是要确定好产业发展方向,制定特色小镇年度发展建设方案,分年度做好建设项目安排和实施步骤,2017年3月前,报地区确定的试点特色小镇和建设方案。提前开展当年建设项目可研、规划选址、立项、项目施工设计、用地批准等相关前期工作。(二)建设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20年9月)实施镇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热、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地段街景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启动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考核提高阶段(2020年10月-12月)对特色小镇进行考核,每年对照县(市)制定的建设方案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对评定为全国特色小镇的,地区将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并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以便推广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六、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市)级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市)分管领导、示范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示范特色小镇建设列入县(市)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市政基础设施PPP模式项目建设试点;构建融资平台,通过国家对小城镇建设资金政策的扶持,进行中长期贷款,多方争取资金。地、县(市)两级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拿出一定资金用于示范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三)地区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做好服务,开展督查和组织推荐工作,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并形成督查小组,每季度对镇进行一次巡查,督促指导示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年底进行检查考核,把特色小镇建设考核纳入地区到对县(市)考核体系。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特色小镇,地区给予奖励,对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县市奖励资金。【2017年县特色小镇实施方案2】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特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千镇一面。依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三)目标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二、培育要求(一)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发展良好、前景可观。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新兴产业成长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效果明显,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产业发展环境良好,产业、投资、人才、服务等要素集聚度较高。通过产业发展,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农村发展效果明显。(二)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店铺布局有管控。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三)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与产业融合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公共文化传播方式方法丰富有效。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发展理念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有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有创新,鼓励多规协调,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合一,社会管理服务有创新。省、市、县支持政策有创新。镇村融合发展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小镇健康发展,激发内生动力。三、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三部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明确培育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特色小镇名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制定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资金,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三部委依据各省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情况,逐年确定各省推荐数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推荐数量,于每年8月底前将达到培育要求的镇向三部委推荐。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住建部公布的31省市区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分配表8月3日,作为主管全国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首次公布了全国31省市区特色小镇分配数量,并对全国各地推荐特色小镇提出了明确要求。住建部公布的31省市区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分配表编号省(区、市)数量1北京市42天津市33河北省54山西省45内蒙古自治区46辽宁省57吉林省38黑龙江省49上海市410江苏省811浙江省1012安徽省613福建省614江西省515山东省8编号省(区、市)数量16河南省517湖北省618湖南省619广东省820广西壮族自治区521海南省322重庆市523四川省824贵州省625云南省426西藏自治区327陕西省628甘肃省329青海省330宁夏回族自治区3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合计159住建部公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经济规模、建制镇数量、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支持政策情况,确定2016年各省推荐数量。候选特色小镇近5年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住建部此次提出,将对全国的特色小镇,在“产业发展、小镇环境、传统文化、设施服务、体制机制”5个方面的情况逐项评估。1、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从产业特色、带动作用、发展环境3方面阐述小城镇的产业发展特色。2、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从城镇风貌、镇区环境、美丽乡村3方面阐述小城镇的环境风貌特色。3、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从文化传承、文化传播2个方面阐述小城镇的文化特色。4、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从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公共服务3方面阐述小城镇服务设施的便捷性。5、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从理念模式、规划建设、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阐述小城镇的体制机制活力。文件原文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村建函[2016]71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数量根据各省(区、市)经济规模、建制镇数量、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支持政策情况,确定2016年各省推荐数量(见附件1)。二、推荐材料推荐特色小镇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小城镇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各项信息要客观真实。(二)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PPT(编写提纲见附件3)。报告要紧紧围绕《通知》中5项培育要求编写。同时按编写提纲提供能直观、全面反映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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