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型产业的经济特征与规制改革——以电力产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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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网络型产业的经济特征与规制改革——以电力产业为例姓名:严华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政治经济学指导教师:顾建平20080301网络型产业的经济特征与规制改革——以电力产业为例作者:严华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相似文献(7条)1.期刊论文王烈.WANGLie铁路运输网络特征的分析与探讨-铁道运输与经济2007,29(3)网络产业的生产可以分为基础设施和生产运营两个层面.基础设施的网络特征决定了网络的连通性和网络上的运输量对运输经营的收益和回报有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应通过增加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运输量、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改善运网关系,以获得较大发展.2.学位论文沈华网络融合环境下的动态市场结构及管制——以电信产业为例2007网络融合是近年来电信产业的研究热点。本文在通信产业改革的背景下,从模式内竞争和模式间竞争这两种角度出发,指出了网络融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产业组织学的角度解释并分析了这些问题,从而对近年来电信产业的改革做出初步的判断和评价。涉及的问题包括:网络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是如何影响融合前后电信业市场结构的,网络之间的融合如何影响各个网络内纵向一体化的激励,以及管制融合背景下政府管制如何才能最优的适应市场结构的变化。本文以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理论为基本方法,综合运用了网络博弈、委托代理等理论和最优化方法求解论证,将网络融合的一般化问题和产业组织理论相结合,并以电信产业为对象进行了理论研究。首先,文章对国内外理论界有关网络融合的相关讨论进行了综述,随后根据本文的总体框架对所要讨论的网络融合进行了定义,并阐述了全文所要讨论的电信市场所具备的经济特征,即中国电信市场中出现的网络融合与渗透现象,归纳出了网络融合的经济性质以及网络融合的动因。而后,分别从模式间竞争和模式内竞争的角度对网络融合环境下的竞争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模式间竞争的角度说明了异质网络之间的竞争如何影响市场结构,采用多维博弈和网络竞争博弈的方法说明了多网络的竞争从产品差异化和网络外部性的角度促进了同质网络之间的融合;从模式内竞争的角度提出了同种网络融合环境下的竞争对其纵向一体化的激励,分别从产品层面和地域层面对市场竞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以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为典型问题为例说明了这一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两种不同的竞争模式对总体市场结构的影响,以及动态市场结构情况下的管制融合,用共同代理理论分析了融合状态下管制机构的最优设置问题。最后提出了不同管制制度对这两种竞争所产生的影响,并对动态管制下不同市场结构进行了静态比较分析。最后,对文中所提出的理论模型进行了客观的分析,给出了本文的主要结论以及尚待研究的领域。本研究在网络产业放松规制的基础上,寻求网络融合后能促进市场效率的市场结构目标模式,从而对我国网络型公用事业的改革做出有益的探索。3.学位论文李楠中国电信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研究2009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欧洲等国对电信产业进行以引入竞争为核心的改革,放松规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就成为了全球电信改革的重要内容。电信业固有的技术和经济特点,决定了其有效竞争的必要条件是平等接入,实现互联。电信网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服务全社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电信运营商都不可能孤立发展,只有合作运营互联互通才能最大化网络效率。然而互联互通中有可能产生对瓶颈资源的利用和控制,阻碍电信有效竞争的形成,降低竞争的效率。因此,建立一种能够兼顾参与互联互通运营商之间利益的接入定价模型,以最大化网络效率和社会福利,既是促进电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极为现实的关键问题,又对于一般性网络产业的互联互通及其利益协调和均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国外学者对于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国内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则更多地停留在西方实践经验对我国网络产业规制改革的启示上,缺乏对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形成原理的系统分析,更缺乏基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考虑的模型设计。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形成原理的分析,认为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应兼顾单位增量成本和单位增量收益,是互联互通双方利益博弈的均衡区间,以保障互联互通双方收益的公平分配和成本的公平分摊,从而从一个新的视角对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形成原理作出了新的解释。论文共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首先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指出随着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互联互通中存在拖而不联、通而不畅、“围墙花园”等影响网络效率的问题。然后通过对接入定价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梳理接入定价的意义、原则、方式、条件以及规制绩效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不同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有研究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1)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是参与互联各方利益矛盾和冲突的焦点,涉及互联各方及其用户以及规制机构等利益主体,需综合考虑成本、收益、需求、竞争、市场结构、终端价格、规制效率等诸多因素。但现有文献对于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往往只是从单个因素的角度进行分析,缺乏系统的、考虑多方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2)电信网络互联接入收费与终端价格产品收费的关系其实是上游企业产品价格与下游企业产品价格的关系,是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的关系。因此,接入定价的确定既要考虑成本的因素,还要考虑终端价格的约束。但现有文献对接入价格的研究,或只基于成本,或只基于资费,而未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3)接入定价的研究与各国政府规制体制、电信开放政策和开放路径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因此对该问题的研究不能脱离其国情背景。现有的研究中,结合西方各电信改革较早国家的电信接入规则实践和政策,分析接入定价的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广泛关注,而结合我国国情及电信改革相关政策和背景,深入分析接入定价及其规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的文献较少。最后,介绍了本文的核心命题、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章首先研究了电信产业的含义、电信网络的组成要素以及电信网间通话原理,以明确电信业互联互通的物理架构;在此基础上,进而剖析了电信产业作为网络产业所具有的技术特征、经济特征及社会特征,认为技术特征包括纵向一体化结构、全程全网联合作业以及兼容性等方面,经济特征包括成本特征和效益特征,社会特征则体现为电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及公益性质。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电信产业互联互通的涵义和方式,从技术、经济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阐发了互联互通的产生背景,从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及接入定价等四个方面分析了互联互通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在互联互通方面的解决对策和法律规范,认为接入价格作为互联各方利益矛盾和冲突的焦点,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世界性难题。第三章围绕接入定价的形成机理,首先阐述了互联互通接入价格在电信价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较全面地阐述电信价格体系构成的基础上,认为接入价格关系国计民生和电信运营商的兴衰存亡,接入定价中成本的分摊和收益的分配会产生波及全局和未来的重要影响。论文进而比较分析了现行接入定价的三种方式,即互不结算、基于资费结算和基于成本结算,认为互不结算方法在双方交换的流量相当的情况下是一种简单、理想的方案,基于资费结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有可能使接入价格发生扭曲,基于成本结算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互联各方的贡献与资源的使用,但对相关成本数据要求较高且计算方式较复杂,应将基于资费和基于成本两者结合起来。最后,论文从接入定价的成本、终端价格的形式、市场需求、企业竞争行为、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及接入定价的制定者等几方面系统地阐述了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认为以长期增量成本定价为基本取向兼以完全成本分摊定价为变通补充是较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成本测算方式,终端价格采取价格上限规制方式比较适合我国电信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我国目前电信市场处于三寡头垄断阶段,为避免不当竞争或企业合谋,应对接入价格实行规制等。第四章在上章所阐述的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的基础上,着重围绕电信网络的成本和收益展开分析。论文认为网络成本是确定合理的网间结算价格的重要基础之一,互联成本的测算应遵循非绑定、前瞻性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原则。论文在比较分析国际常用的三种互联成本测算方法,即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从外向内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指出自下而上法更适合我国的电信产业现状,并以例证说明了互联互通成本测算的实际流程。论文进而研究了互联互通的收益问题,认为它是确定网间结算的另一个重要基础。论文介绍了网络价值三大定律,并分析比较了不同定律主导下的互联价值,阐述了按照泽尔腾公平分配原则的收益分配方式。第五章以上章阐述的单位增量成本和单位增量收益为基础,以泽尔腾公平分配定理为依据,构建了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模型:C≤αI(P)。进而分析了终端价格的形成,主张按上限规制模型确定终端价格,按正常报酬率定价法定期调整终端价格。论文在定性归纳该模型的四个特点的基础上,进而将之与基于资费的接入定价、基于成本的接入定价和基于单一数值的接入定价进行比较,认为本文设计的模型能较完善地反映互联各方的利益,促进规制机构由直接规制向激励性规制转变,为3G时代实现多样化的互联资费提供可能,使社会获得更多的福利。第六章在上文完成对接入定价这一互联互通的经济焦点的研究之后,认为还有必要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等方面完善监管。研究得出,为有效遏制人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行为,营造良性竞争市场环境,必须加强政府行政监管。我国目前的互联互通行政监管主要存在着法律手段不足、取证困难行政处罚缺乏依据、追究责任人员行政手段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在法律手段方面,有必要修改现有法规中缺乏操作性和有效性的条款,完善对妨碍互联互通行为的法律认定,合理设置罚款金额,将停业整顿处罚改为高额罚款和追究相对人刑事责任。在技术手段方面,须建立考核体系,建立网间监测系统,为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取证和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事实依据。在行政手段方面,须完善企业领导问责制,建立企业及主要领导人信用评级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和沟通机制以及干部换岗制度。通过多管齐下,促进互联多赢。4.期刊论文杨培芳网络产业发展与新旧经济摩擦-通讯世界2002,8(2)网络产业具备很多的新经济特征和新经济规律,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转变观念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5.学位论文张孝锋城市自来水业的市场化改革与规制重构2008中国经济发展正在进入加速城市化阶段。而城市化的先行措施,就是投资建设大批公用事业,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以发挥企业家的作用。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不仅能大大提高公用事业运营效率和规模,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地方政府负担,还将为民间企业拓宽发展空间。近几年来,中国的市政公用事业从数量和规模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公用事业管理模式仍然比较滞后。以自来水业为例,政企不分的通病更为明显,在城市供水过程中,政府的垄断经营带来的后果就是既投资又补贴,财政捉襟见肘,服务观念不足。其次是缺乏市场化运作,中国的水行业都有严重供水能力超前的问题。解决城市自来水业的根本出路是市场化和产业化。因此,就当前形势而言,城市自来水业一方面需要解决长期以来国有独资垄断经营、改革严重滞后、从而要求加快供水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离和监管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面临着如何解决这个具有浓厚公共产品特点和部分公益性职能,尤其是自然垄断特征十分突出的公用产业的开放问题和竞争问题。对该问题的研究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既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从国外的研究看,一般认为自来水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自来水业的规制是必要的。在对自来水业进行规制的过程中,政府规制部门与自来水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一客观事实会导致规制低效。因此,实行激励性规制与部分放松规制便成为自来水业政府规制的发展方向。激励性规制旨在尽量减少政府规制成本的前提下,使企业自发的产生降低成本的动力,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把这种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带来的好处转移给消费者,从而使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的提高实现有机的统一。激励性规制理论为提高自来水业规制的效率提供了理论工具。其次,国外对于自来水业是否应该民营化的争论也体现了这种对于效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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