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中学月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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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场中学月考实施方案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质量意识,抓好教学过程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实现对教师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真正达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龙场中学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月考实施方案。二、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月考考务领导小组。组长:崔豪副组长:姜海李兴洪成员:刘云华冯瑞权李金鑫谭福瑞刘志才李文森考务职责:1、崔豪校长统筹指导全面考务工作;2、李兴洪负责考务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导处安排;4、学校组织考试巡视负责考试时的巡视工作三、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第一周(11月6日—11月8日);12月第一周和2014年元月第一周(星期三至星期四)2、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导处。领取试卷和交回试卷都在考务办公室。3、本次考试学生以考号为标准,一名学生一个独立的考号,考号为四位数的阿拉伯数字,学生的考号开头一位数字为该学生年级第二位数字为该生的班级,后两位为个人的学号。4、本次月考实行单人双桌的方式。各班主任把该班学生人数按学号交电子文档到教导处以便安排考场。5、考试科目:采用抽考形式,第一次考试科目为: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以后考试科目临时再确定。6、试卷由教导处和个教研组组长共同负责。四监考安排全体教师参与,教导处按考试次数和教师总人数算出监考平均次数安排监考。监考人员守则及注意事项如下:1、监考员每场开考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试室,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2、试卷分发后应及时督促、指导考生将考号正确填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监督、指导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考试时间到后,提醒考生开始答卷。3、维护考场秩序,制止考生的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应记录。4、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更不能给考生指点。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严肃认真,不准吸烟、阅读报纸,不准接打手机,批改作业,备课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允许监考教师离开考场,不得督催考生提前交卷。6、每场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核查学生是否将个人信息漏写,收卷时依据考生座位按照由前到后的顺序收取,不能有倒装、漏装现象,确认无误后将试卷拿回考务办装订并密封,由教务处保管。7、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在监考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试督导员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8、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巡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五、评卷安排及要求1、全校教师参与评卷,教导处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如有请假或缺旷按7节课计入考勤。2、评卷时间:第一次月考评卷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全体教师11月9日上午8:00在学校集中,不能迟到。以后每次评卷时间临时确定。3、评卷实行科组长负责制,进行流水作业,个教师要服从组长的安排,要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卷5、各组评卷结束后要进行统分工作,算出总分、平均分后叫电子文档到教导处。若没有将分统结束就离开的教师算为缺旷。龙场中学教导处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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