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1/14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2012-01-1221:22:05)上图为:夏商时期全图凯恩文摘(2012年)2/14上图为:商周之战上图为:西周时期全图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3/14凯恩文摘(2012年)4/14上图为: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全图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5/14上图为:秦朝时期全图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北伐匈奴第一次明确地划定了中国的版图。在北方是立国不久的匈奴以及东胡和月氏,而西域诸国尚未与秦接触。上图为:西汉时期全图西汉是一个锐意进取开疆扩土的王朝。尤其是设置了西域都护,将西域纳入了中国版图,意义尤为重大!同时西汉势力进入朝鲜半岛,将其半数领土划归中国。在北方强大的匈奴汗国与西汉争战不息,最终被西汉所击败。凯恩文摘(2012年)6/14上图为:三国时期全图三国面积加起来基本上就是东汉的面积。曹操继承了东汉在西域的统治,设置了西域长史府,朝鲜半岛的一半归属于曹魏,越南大部归属东吴等国,一部分归属蜀汉。在北方鲜卑崛起对后来的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上图为:西晋时期全图西晋结束了三国鼎立的局面重新统一了中国,但其统一时间仅仅五十一年。西晋的版图实际上就是三国合一的面积,没有开疆扩土也没有版图收缩。不过西晋腐朽的制度导致了八王之乱,加之对鲜卑等游牧民族没有加以防范使其深入其境内更是加速了西晋的灭亡。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7/14上图为:东晋时期全图此期间汉族的东晋政权全线南迁,而在黄河流域各少数民族政权互相混战而使北方长期陷入分裂状态。前秦一度统一北方与东晋形成南北对峙之势,后因淝水之战中败于东晋而统治土崩瓦解,使北方再度分裂。而西域和青藏高原及匈奴故地此时并无强大政权。凯恩文摘(2012年)8/14上图为:南北朝时期全图(一)此图是南北朝的第二个时期北巍和南齐对峙时期图。南北朝是东晋十六国后的又一分裂时期。此间敕勒臣服北巍后柔然逐渐占领漠北建立了强大的游牧国家而高原吐谷浑部日益兴起。上图为:南北朝时期全图(二)此图是南北朝末期的形势图。此间东魏和西魏分别被北齐和北周所取代。而取代南梁的南陈则是南北朝中面积最小的一个王朝。此时在北方突厥灭掉了柔然降服高昌等部建立起强大的突厥汗国,对中原王朝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9/14上图为:隋朝时期全图隋朝结束了南北朝的分裂重新同意了中国。但没有使西域各部重归天朝。在北方强大的突厥分裂成东西两部。东突厥与隋时有战争,最终被隋所击败。在东北和西南虽然有一些松散的游牧民族部落如契丹等,但对中国构不成威胁。上图为:唐朝时期全图唐朝疆域共有三次显着变化,此图是唐前期的形势图。唐朝的强大尤其是其西部和北部疆域的开扩已经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个朝代。在青藏高原吐番王朝崛起而东北尚无强大政权不久之后吐番便纳入大唐版图。凯恩文摘(2012年)10/14上图为:北宋时期全图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却没能收复幽云十六国而与辽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此外还有西夏和大理政权与之并存。在中国的主要王朝中宋的面积是最小的一个,不仅比唐大为收缩而且还不及辽的面积,在疆域开阔中毫无作为。上图为:南宋时期全图、此图是南宋与金对峙后期的形势图,此间南宋的汉族政权退守江南经营半壁江山,而金政权也无力南进。而契丹族后建立西辽及党项族的西夏政权及吐鲁番诸部相对平和,不过此时蒙古已经崛起不久,以后将扫平诸强,建立规模空前的蒙古帝国!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11/14上图为:元朝时期全图元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为广阔的时期,此图是元朝前朝形式图。除元朝本土以外还有四大汗国,即钦察汗国、窝伺台汗国、察含台汗国、伊利汗国。四大汗国名义上听命于元朝皇帝,实际上各自为政。上图为:明朝时期全图这是明前期的形式图与元相比明的疆域大为收缩,不过明继承了元在东北和青藏高原的版图。元朝残余势力退居蒙古草原分裂为瓦刺和鞑靼两部对明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凯恩文摘(2012年)12/14上图为:清朝时期全图此图为清末版图和清前期相比较大为收缩,东北库页岛外兴安岭等地及新疆伊梨以西尽归俄罗斯所有,帕米尔高原成为中俄待议地区。中国历代地图完整版13/14上图为:中华民国时期全图历次中华民国所制定宪法(包括宪法草案)所定义的中华民国领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国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国土及其区划以法律不得变更之。*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中华民国宪法(民国36年(1947年)12月25日公布)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328号解释(民国82年(1993年)11月26日):『中华民国领土,宪法第四条不采列举方式,而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规定,并设领土变更之程序,以为限制,有其上及历史上之理由。其所称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问题,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民国94年(民国94年(2005年)6月10日修正)第一条:「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告半年,应于三个月内投票复决,不适用宪法第四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凯恩文摘(2012年)14/14上图为:现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图中国古代列表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半。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两晋前后沿。南北朝并立,随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