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选址合理,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3、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暂存,专人负责及时登记、销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4、医务人员出诊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8、医疗废物如有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应按相应规范紧急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中心有关部门。9、特殊传染病所产生的排泄物、污染物、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