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使用单位:(盖章)时间:1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促进安全使用和规范安全管理,制订本制度。一、电梯使用管理相关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负责人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电梯使用管理的安全,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2、宣布实施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3、配备任命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4、部署并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和预案演练,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接受各级安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制订并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参加并组织电梯操作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3、负责建立和管理电梯台帐、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花名册。4、负责对电梯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的合法性把关。5、负责电梯的注册登记和检验检测、停用、启用等手续申报。6、负责对电梯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纠正违规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向负责人报告和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报障。7、负责电梯钥匙的保管和使用管理。8、负责制订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和预案演练,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9、配合各级安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2、熟悉并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负责协助电梯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4、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5、参加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和预案演练,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6、配合各级安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二、电梯的购买、安装、改造和维修1、购买的电梯必须是有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2、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相关许可的单位进行。3、督促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完成告知手续、施工过程完成监督检验手续、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全部有关技术资料的移交手续。4、电梯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注册登记。将使用登记证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三、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管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21、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7、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8、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四、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管理电梯总台帐。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一年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再继续使用。3、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必须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请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五、电梯维护保养制度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2、与有资质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督促并配合维保单位及时完成电梯的日常维保和故障维修、应急救援工作。3、每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必须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保管。六、电梯日常检查制度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必须立即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报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2、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3、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七、电梯作业人员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花名册。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及时办理证书的到期复审换证手续。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组织电梯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入档。八、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1、电梯三角钥匙和机房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保管;需要时交与电梯操作人员使用,并做好记录,不得寄予第三人。2、电梯机房房门应上锁,并于机房旁的显著位置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勿进”。九、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演习制度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小组,拟定小组成员,并报负责人批准。2、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全部成员参加,演习情况记录3入档。3、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标明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本单位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4、电梯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及时向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单位名称:时间:4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提升本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及时地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应急救援组织及相关职责本单位成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电梯操作人员为组员。1、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电梯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发生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拟定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及时联系维保单位或消防部门,现场组织、协调并投入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护并及时组织转送受伤和被困人员。负责救援现场的秩序和防护。负责向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电梯事故调查处理。2、组长职责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确定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对电梯事故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电梯伤人或困人事故后,在启动单位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负责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报告。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电梯事故调查处理。3、应急救援小组其他成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配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二、应急响应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使电梯停止运行,并且马上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同时初步地将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基本情况、估计伤亡或受困人数等现场信息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并通知组织、协调全体相关人员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投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防止电梯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保护电梯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及时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后,立即报告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三、应急救援方案当发生下述的事件或事故时,应按电梯运行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电梯轿厢困人(例如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时造成困人);人员受伤;人员死亡;门区剪切;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暴风雨/雪等);电梯井道进水、火灾;其它突发性事件。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能够通过电梯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操作和控制来有效开展救援,则由电梯维保人员完成现场救援工作。如果现场情况超出电梯维保人员的救援能力无法实现救援,或者电梯不具备电梯专业救援条件(如:建筑物危房、毒气泄漏等),5则马上拨打电话“119”,联系消防部门救助,采取消防人员的特殊救援措施,完成救援工作。针对电梯轿厢内受困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与其保持联系,进行安抚,提示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镇定,尽可能远离电梯轿门,配合救援工作。针对伤员:进行初步必要的救护工作。采取必要的扶助措施,必要的包扎、止血措施。如果伤者伤情较重,马上拨打电话“120”,联系医疗救助。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境,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由应急救援小组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严重以上事故的,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四、后期处置发生电梯设备事件或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修,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电梯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需立即对事件或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梯应急救援预案。五、保障措施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编制应急救援通讯录。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异常现象,能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单位名称:时间:应急救援组织结构表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电话:)组长——单位负责人:(电话:)组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话:)6电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须经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管理操作电梯。一、电梯操作人员在电梯正常运行前应做好如下的检查和准备工作:1、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楼层位置。2、开启轿厢内照明。3、每天开始工作前,必须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扒开;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5、注意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二、电梯操作人员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注意事项:1、在工作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将轿厢停于首层位置,关闭操纵厢内锁匙按钮,关闭首层召唤箱按钮,然后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2、监督控制轿厢的运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7、在电梯行驶中,应劝阻乘客勿倚靠在轿厢门上。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9、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10、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部位,以减轻偏载和避免在运行中倾倒;11、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12、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13、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