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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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二、住宿管理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入。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3日内离开宿舍,违者按校规处理。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住宿时间,必须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统一安排住宿,并按每天5元交纳住宿费。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三、公物管理与维修1、学生住宿后,须在两天内清点公寓公共物品,填好公寓资产设施登记册。生活中要爱护公物,注意保管。公物不准私自调换、搬出、外借。禁止在公寓和公物上乱刻乱画,公物若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2、公寓门锁和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置发放,每把钥匙交费1元。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需配钥匙或更换锁的,视情况定,费用由丢失者负责。3、借用值班室钥匙须凭学生有效证件,管理员验证后予以开锁,禁止破门而入。4、学生调整公寓时须交回原公寓钥匙,原公寓钥匙如丢失需赔偿。5、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退住宿时必须交回钥匙,不交钥匙者,不予办理退住宿手续。6、学生公寓公物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不得损坏和擅自拆装公共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挪移,变换已按规范摆放的设备和设施。7、调整公寓,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调整或退住宿前,要进行公物移交验收,公寓楼管理员执行验收。8、公物维修、宿舍需要维修的家具或设备设施,由室长到值班室将维修项目名称以及公寓号登记清楚,应交费的须交费。管理员根据维修登记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申报联系维修,及时予以解决,维修完毕,应有维修人员的签字。对有困难而一时难以修复的项目,要做出解释说明,并尽快设法解决。9、后勤服务集团要作好计划,申请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公寓进行物业、安全大检查、大维修,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生活需要。四、公寓秩序与治安管理1、公寓午休时间12:30至14:00和夜晚22:00以后不准会客,午休和夜晚熄灯(按学校作息规定时间)后应保持安静,不得侵犯他人正当休息权益,禁止一切影响、干扰、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发生(包括收看电视、播放声像制品、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聊天等)。2、公寓楼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应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公寓楼不准推销和张贴广告、不准打球、拍球和踢球。3、宿舍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网络线,禁止烹饪、禁止吸烟、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学校统一配置的除外)、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等器具。4、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向窗外、走廊、楼道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和倒水,禁止随地吐痰、便溺、饲养动物,禁止将饭菜带入公寓内、禁止在走廊楼道内放置脏、杂物、垃圾带等。5、个人生活垃圾装袋扔到楼下指定的垃圾箱内。6、公寓内禁止酗酒、猜拳、摔瓶、打麻将、赌博、张贴大小字报,聚众喧哗、起哄砸物、打架斗殴。7、禁止焚烧废弃杂物,禁止携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声像制品,禁止搞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8、学生不得在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须经学工处批准,并报有关系和公寓管理中心备案。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禁止采用不正当方式进入公寓,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10、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本人财物应慎重保管,宿舍无人时要锁门,洗晒衣物要记得收回,宿舍钥匙不准外借。11、爱护消防设施,非灭火不得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公寓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1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包括非本楼学生)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来访结束后应予注销。管理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来访人员进入公寓。13、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管理人员要勤巡逻、勤观察、勤检查,认真维护公寓秩序,严格秩序与治安管理。五、毕业生离校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使毕业生能及时、顺利毕业离校,特制定本规定。1、毕业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并经有关部门检查核实,(交还宿舍钥匙)后即可离校。2、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三日内退住宿离校。因故不能按期退住宿者,按每天5元标准收取住宿费,若因公需要延长住宿者,由所在系(部)出具证明。无论何种原因需继续住宿的,均应到公寓管理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宿舍住宿。3、毕业生离校前必须遵守学校与学生公寓的有关制度和纪律,保持良好形象,做到文明离校:(1)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不违反作息制度,不起哄打闹,不干扰影响在校学生的期末复习考试。(2)爱护公物,不损坏拆毁校园及宿舍的公共设施(包括:门、窗、桌、椅、柜、床、线路、灯具等),不在公共场所和宿舍内乱刻乱画,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3)不在宿舍摔砸墨水瓶和个人杂物,不在过道、走廊焚烧废弃物。(4)文明聚餐(严禁在宿舍聚餐),不酗酒,不能划拳猜码和摔砸酒瓶。(5)离校退住宿时应将自己所住宿舍打扫干净,营具摆放整齐。最后一名学生离开宿舍前应与管理员说明,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离校,如发现问题,必须做出解释。4、毕业生离校前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妥善归拢保管好个人有关证件、材料和物品,并全部带走。因个人保管不当致使遗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5、桂林及外地留在桂林的毕业生应按时将自己的行李物品带走,不准乱串宿舍住宿,退住宿后不准再次住宿。6、毕业生毕业期间,不准在校园和宿舍区出售个人处理物品。7、毕业生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离校,做好表率。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六、公寓管理职责公寓管理系后勤集团下属管理服务型实体,在后勤集团的领导下,负责在校学生住宿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其职责是:1、对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制定学生公寓具体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学生住宿安置、调整、退住宿手续。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卫生、水电和星级公寓检查评比管理,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及其相应的管理资料。4、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物品等国有资产负有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负责报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家具、水电设施等进行管理维修,保证正常使用。5、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协调好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6、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宿管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公寓建设,实现管理目标。7、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七、工作人员守则1、不准擅自脱岗、串岗、离岗;2、不准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私事;3、不准带小孩上班;4、不准在值班室与人长谈、闲聊;5、不准非工作人员顶班或在值班室留宿非工作人员;6、不准动学生任何物品或向学生索要任何物品;7、不准在非休息时间躺在床上休息;8、不准在值班室聚众打牌、下棋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9、不准擅自批准学生住宿和学生留宿外人;10、不准发现问题后不处理、不汇报,隐瞒推诿、敷衍了事。八、公寓管理组长工作规范1、素质要求掌握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工作的有关理论、业务知识与特点,熟悉有关政策、法令,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2、工作职责组长在公寓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1)根据学校确定的管理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主持制订学生公寓工作计划,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主持实施学生公寓各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和相应管理资料,推进学生公寓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3)负责组织做好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本小组人力调配,人员聘用(或解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定额和计量指标,协调理顺本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5)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九、学生公寓管理员1、素质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掌握学生公寓管理的基本知识、特点、规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2、岗位职责(1)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本楼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服务育人的宗旨,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组长下达的各项任务。(2)实施办理学生住宿、宿舍调整和退住宿手续及学生住宿人数的登记录入工作。(3)负责本楼公共卫生清扫与保洁,保持公寓楼整洁干净。执行“星级宿舍”评定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住宿学生搞好内务、卫生,遵守秩序,检查评分做到公正准确,实事求是。定期召开室长工作会议,大力推动“星级宿舍”活动的开展。(4)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发生,对危及公寓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负责本楼固定资产设施的登记管理,做到房号、床号、姓名与配置的资产设施相符,严格执行公寓资产设施管理办法,对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置。(6)严格执行公寓会客制度,对非本公寓学生或外来人员须查看证件,并作会客登记。女生公寓禁止男性进入;男生公寓禁止女性进入(特殊情况例外)。(7)负责门卫值班,对携带贵重或大量物品出楼者,要办理登记,各类营(家)具一律不准带出公寓。(8)负责学生入住前期准备工作和住宿调整与毕业生退住宿过程中的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各种维修申报登记和维修联系工作。(9)熟知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做到知系别、知专业、知系领导和辅导员,主动扩展为学生服务的项目,经常征求学生对服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10)严格掌握作息制度,按时开关电闸、开关大门。对晚上关门后晚归的学生要验证登记。晚上熄灯后,必须巡查一次各个楼层,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并做好值班日记。(11)遵守工作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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