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医务科及公共卫生科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科室要按照传染病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理情况。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由院领导小组宣布。四、重大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一)医院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安全/恐怖事件、网络停运事件、重大火灾、大批伤员救治事件。(二)各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按照市、区有关规定逐级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1、公共卫生科负责网络实时直报传染病疫情。2、感染管理科负责报告医院感染爆发疫情。3、保卫科负责报告医院火灾、突发安全/恐怖事件。4、微机室负责报告医院网络停运事件。5、医务科负责报告大批伤员救治、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医院行政总值班负责非行政办公事件突发事件报告,将突发事件报告院长办公室负责人。7、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汇报。(三)医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议定突发事件类型,Ⅲ级以上突发事件由院长办公室向卫生局等上级部门报告,Ⅰ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四)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必须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如违反此规定人员,将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