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收益法评估案例讲解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王生龙2019年9月1日本课件通过一个煤矿企业价值评估案例,重点分析:①资产基础法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涉及的相关问题;②收益法评估中,收益期的确定、产量/销量的确定、资本性支出确定、税费处理、预测假设等五个问题的分析;③两种评估方法结论选择的问题分析案例所分析问题,涉及类似问题的理解及实务处理,采用“原题延伸”形式展开说明。如:引用矿业权报告,涉及的相关矿业权评估的有关基本问题。与大家交流的案例,及其提出的所有分析内容,仅仅是交流人的理解和一种建议做法,不提倡机械理解、套用执业。课程说明2019年9月1日第一部分矿业企业的特点(从评估角度理解)第二部分案例:企业及其经济行为背景第三部分案例: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案例:评估相关问题的分析目录2019年9月1日第一部分:矿业企业的特点——从企业价值评估的角度理解2019年9月1日一、通常,采矿系统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取决于矿山保有可采储量的开采年限(或矿山服务年限)矿山企业(采掘企业、采选联合企业)的功能是:开发矿产资源。为开发矿产资源而投入资本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功能也是发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耗竭性资源,当矿产资源开采完毕,矿山闭坑后,固定资产便失去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因此,从评估角度的理解,不像其他行业,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直接取决于矿山服务年限(矿山开采年限),这就是采矿系统成新率计算时,经济使用年限以资源储量为基础的理论依据。2019年9月1日二、收益法评估中,收益年限取决于矿山保有可采储量的的大小上述,矿山企业(采掘企业、采选联合企业)的功能是:开发矿产资源;矿山企业的收益源于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当矿产资源开采完毕、矿山闭坑,基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企业收益途径就丧失。因此,从评估角度的理解,不像其他行业,采掘业或采选联合企业的收益年限,直接取决于资源储量的大小,资源储量大,矿山服务年限长,企业收益年限长。这就是矿业企业收益法评估,收益年限计算时,以资源储量为基础的理论依据。2019年9月1日三、税费制度复杂矿业企业除一般行业的税费外,还有很多与矿产开发直接、间接相关的税费。如: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设施费等等。因此,采掘业或采选联合企业的收益法评估,需要掌握国家、各地方的税费制度政策,以及各种税费的计算方式,合理计算企业收益相关指标。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四、矿产品价格周期性强(周期性行业)矿业企业收益法评估,分析行业状况,除分析其供需情况外,分析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周期,十分重要,也可以说是评估矿业价值的基本常识。下面,看看几个行业的价格周期曲线:世界原油现货价格走势2019年9月1日1994年4月至2009年4月国际市场铜价格走势2019年9月1日1997年-2008年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锌现货价格2019年9月1日1994年-2008年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价格2019年9月1日1994年4月至2009年4月国际市场钼价格走势2019年9月1日五、井巷资产不提“折旧”,而是“维简费”维简费来源:原《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1985年4月26日国务院发布)“第十条采掘企业的矿井井筒、井巷工程和有关地面、地下设施,均按产量和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其实施细则(1986年5月19日财政部批准公布)“第十条《试行条例》第十条所称“采掘企业的矿井井筒、井巷工程和有关地面、地下设施一均按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是指除煤炭工业企业以外的采掘企业的矿井井筒、井巷工程和有关地面、地下设施,可按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煤炭工业企业按1985年7月3日煤炭部、财政部(85)煤财字第673号发布的《煤炭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即:矿井建筑(包括露天)按原煤实际产量和规定的标准提取井巷工程基金,其他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从下列文件得出上述结论:2019年9月1日原化工部:《化学矿山企业成本管理办法》(1991年3月23日化工部(1991)化矿字第160号)“除矿井建筑(包括露天)以外的固定资产,根据核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采取单项折旧法按月提取。”“化学矿山企业的矿井建筑(包括露天),即矿井井筒,巷道工程及有关地面(包括井塔、大轮)、地下设施(包括井底车场硐室)等,按计算成本的原矿产量和规定的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维简费)。”河北省:《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8日冀地税函[2005]216号)“十六、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煤炭、矿山等采掘企业对井上固定资产和井下机器设备应计提折旧,对井下建筑物(主要包括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及运输大巷等)不提折旧。企业按吨产量标准提取的维简费,主要是用于矿山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2019年9月1日山西省:《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2003年7月17日晋地税税二发[2003]65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都应按规定提取折旧,考虑到我省实际,煤矿企业的井下固定资产可以提取维简费,但提维简费的井下固定资产不能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黑龙江:《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三个业务问题的通知》(2000年5月31日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地税发[2000]98号)“煤矿企业按吨煤提取的维简费,允许税前扣除;井上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允许税前扣除。”2019年9月1日等等,几个省都有关于维简费的税务扣除规定。1、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矿井井筒,巷道工程及有关地面(包括井塔、大轮)、地下设施(包括井底车场硐室)不计折旧,计提维简费(或更新改造基金、井巷工程基金),计了维简费的,计提折旧,不允许抵税;2、这就是矿山企业与一般工业不同之处,即需要考虑维简费如何作为“追加资本”的原因所在。2019年9月1日第二部分:案例:企业及其经济行为背景2019年9月1日案例评估企业为: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注:除企业及其股东名称进行技术处理外,所有信息、资料、数据均为真实的2019年9月1日公司设立: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系由大地中航资源有限公司、神州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太阳恒丰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神州博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8940万元整,实收资本8940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矿业投资业务;煤炭化工技术的开发;煤矿的投资。股权变动:2010年6月大地中航资源有限公司将其拥有李家寨煤业公司67%股权转让给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12月神州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太阳恒丰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神州博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33%的股权转让神州中祥能源有限公司。现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拥有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67%的股权;神州中祥能源有限公司拥有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33%的股权。2019年9月1日根据国电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为此,委托某资产评估公司和另一个矿业权评估机构,以2010年12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对全部资产和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交易行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李家寨公司所属煤矿为在建煤矿,尚未投产。2019年9月1日企业资产状况:项目账面价值内容1流动资产1,159.17预付款2非流动资产11,351.09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895.00固定资产84.36设备在建工程3,742.5360万/吨规模的前期投入无形资产4,277.61采矿权长期待摊费用1,351.59开办费3资产总计12,510.264流动负债3,894.235非流动负债-6负债总计3,894.237净资产(所有者权益)8,616.032019年9月1日1、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0日,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2510万元、负债3894万元、净资产8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9万元;非流动资产11351万元;流动负债3894万元。上述资产数据摘自经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对评估而言,核心或重要资产有两项:1、在建工程:为企业60万/吨规模的前期投入,包括勘察设计费及土地征地费等,预计总投资约3.38亿元,处于建设初期。账面值3743万元。2、无形资产——采矿权:采矿权为李家寨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编号为5200000831057,采矿权人为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60.00万吨/年。2019年9月1日第三部分:案例: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2019年9月1日一.评估委托方: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二.被评估企业: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三.评估目的:根据国电总经理文件批准,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2019年9月1日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额12510万元、负债3894万元、净资产8616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1159万元;非流动资产113,51万元;流动负债3894万元。企业会计报表以及上述数据经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3,826.89万元,占评估范围内总资产的30.59%。主要资产为办公用设备、车辆、在建工程等。在建工程为在建土建,共3,742.53万元。企业的车辆均已取得车辆行驶证,产权无瑕疵;企业的各项办公设备及车辆主要为2007-2009年购入,均能正常使用。在建工程为企业60万吨技改项目的前期投入,包括勘察设计费及土地征地费等,预计总投资约3.38亿元,处于建设初期。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六枝特区安家寨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编号为5200000831057,采矿权人为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60.00万吨/年。2019年9月1日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六.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10年12月31日。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七.评估依据: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略。2019年9月1日八、评估方法(一)评估方法的选择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本次评估目的是国电神州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成本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被评估企业处于60万吨项目基建技改阶段,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及工程开工情况,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同时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二)成本法成本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