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原则第三节规划内容第四节规划范围第五节规划期限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第二节农用地保护目标第三节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第五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一、生态用地布局二、农用地布局三、建设用地布局第四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一节城镇发展区第二节基本农田集中区第三节农业综合发展区第四节自然与生态保护区第五节水源保护区第六节生态恢复区第五章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第二节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第三节市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第四节市中心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引导第五节市中心城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布局第六节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附件:一、附表:二、附图: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二节规划原则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和各时期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第三节规划内容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四节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2111.9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6476.45平方公里。第五节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得到合理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第二节农用地保护目标农用地内部结构得到优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林地、园地面积稳步增长。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4900公顷(9223500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400公顷(96000亩)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6400公顷(96000亩);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分别达到86800公顷、818700公顷和42600公顷。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5400公顷(9231000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7000公顷(255000亩)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7000公顷(255000亩);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分别达到111200公顷、883800公顷和45100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16200公顷(7743000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05%,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质量有所提高。第三节建设用地保障目标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类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达到14500公顷(217500亩),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48700公顷(223050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600公顷(1479000亩)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50100公顷(751500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6.31%、33.69%。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38488公顷(577320亩),所占比例由2005年的33.08%提高到39.03%。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达到35400公顷(531000亩),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68400公顷(252600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00公顷(1717500亩)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53900公顷(808500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7.99%%、32.01%;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55300公顷(829500亩),所占比例为48.30%。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严格保护,退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占全??/SPAN80%左右,列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区等范围的受保护土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0%左右。第五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使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模式得到根本扭转。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的54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5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44.84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91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6平方米以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农用地适当增加,建设用地理性增长,未利用地得到适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增加到1747917公顷(2621875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73.25%增加到79.05%;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68400公顷(25260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6.09%增加到7.62%;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到294881公顷(44232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0.66%减少到13.33%。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一、生态用地布局(一)国土生态屏障构架按照创建生态城市、森林城市和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要求,构建“一圈两网多块”的全市绿色生态屏障空间构架。“一圈”即:规划期间建设以沿市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百里环城森林生态走廊、市区内河水生态系统、南部五象岭和良凤江森林公园、东部天堂岭郊野公园、西北部山地生态功能区等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圈。“两网”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其他干线公路、铁路等交通通道绿化网和邕江、左江、右江、红水河干流及其支流水系林网。“多块”即: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横县西津水库水源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马山县东北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敏阳—武鸣县玉泉—宁武等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区。(二)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强化对现有的国家级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龙虎山自然保护区、三十六弄—陇均自然保护区、上林龙山自然保护区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弄拉自然保护区、横县六景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自然保护区以及市级良庆区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小区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建设广西坛洛金花茶自然保护区、苏圩石山猕猴保护小区和西津库区湿地保护区,加快对其他残存自然生态系统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用地实行特殊和严格的保护。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040平方公里以上,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70%以上。(三)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加强对邕江南宁市区和横县县城河段、右江隆安县县城河段各饮用水取水口及其水源地,百龙滩、凤亭河、屯六、大王滩、仙湖、大龙洞、天雹、龙潭、东山等水库,清水泉、那马泉地下水出露点等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三)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加大对现有自治区级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和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良凤江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昆仑关旅游风景区、伊岭岩风景区、横县西津湖景区、五象岭森林公园、石门森林公园等其他旅游景区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力度,规划建设老虎岭、高峰岭、金鸡山等新景区。(四)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加强对马山县东北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西部、隆安县敏阳—武鸣县玉泉—宁武等三个岩溶山地土壤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大明山、西大明山、横县西津水库库区等三个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高峰岭—白花山—三状岭、镇龙山、凤亭河水库—大王滩水库库区等三个水源涵养重要区的保护和建设。二、农用地布局(一)基本农田布局全市基本农田规划集中布局的重点区域为:南宁盆地、坛洛平原、苏圩平原、武鸣中部丘陵盆地、宾阳中部山前平原、横县中部郁江平原,上林中部、南部丘陵平原和清水河两岸等区域。粮食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南宁市的武鸣县、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县。糖料蔗生产基地:巩固武鸣、宾阳、良庆、江南、邕宁、横县等老蔗区,因地制宜发展上林、马山、隆安等新蔗区。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在临近市区的江南、西乡塘、兴宁、良庆、邕宁、青秀6城区建设常年蔬菜基地;在良庆区那马镇、兴宁区五塘镇、青秀区长塘镇建立无公害蔬菜连片种植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蔬菜,实施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二)林果牧生产基地用地布局规划期间重点安排好亚热带水果、桑蚕、香料、花卉苗木、牧业和速生丰产林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用地。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布局为: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南宁市的邕宁区、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重点抓好标准化香蕉、龙眼、荔枝、柑桔、西瓜、板栗、菠萝和木瓜生产基地建设。桑蚕生产基地:重点布局在横县、宾阳县、上林县三个主产县。香料生产基地:重点在上林、马山、隆安和武鸣建设八角基地,在横县、宾阳县和邕宁区建设茉莉花基地。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重点发展荫生观叶盘栽植物、园林绿化苗木、盆花、盆景,形成兴宁区、西乡塘区、横县、宾阳县、武鸣县五大花卉苗木产业基地。牧业生产基地:主要在马山县、上林县和隆安县布局黑山羊等放养草食牧业生产基地。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重点在市六城区、武鸣县、宾阳县、横县建设生产基地,在保护当地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发展。三、建设用地布局(一)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围绕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广西综合性运输中心、大西南出海通道枢纽城市、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的战略目标,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从2005年的12269公顷(184035亩),增加到2010年的17573公顷(263595亩)和2020年的20400公顷(306000亩)。其中:铁路用地:规划期间新建柳州至南宁客运专线、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南宁至金城江铁路、云桂铁路、南宁至防城港铁路增建二线、湘桂线南宁至凭祥铁路增建二线和市区南环复线等铁路,2006-2020年安排新增铁路用地2752公顷(41280亩)。公路用地:按照构建以南宁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二环五射一横一纵”高速公路为骨架,以一、二级公路为主干,以三、四级公路为支脉,辐射各县及连接周边市县、层次分明、功能完备,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公路网络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和合理保障公路建设用地。2006-2020年安排新增公路用地4257公顷(63855亩)。港口码头用地:大力支持西江黄金水道和沿岸各重点港口、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南宁港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六景港区、横县港区、马山港点等港区、港点的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南宁港港口吞吐能力,充分发挥南宁市水运优势;支持沿江地方便民码头、客运和旅游码头、农村渡口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