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第1部分:验光配镜条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立项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2008年20080394-T-469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广东省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划于2009年底完成,由全国服务标准化委员会(SAC/TC264)归口。二立项背景和目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舆论宣传与眼镜知识的普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对视力健康有了更高的认识,而定配眼镜作为视力矫正的重要眼科“药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近几年来,从事眼镜验光、配镜业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为“验配企业”)发展迅速,验配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但该行业的整体水平仍未达到光明工程的要求。为了加强验配行业的管理、规范眼镜验光配镜市场秩序,提高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质量和验光配镜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最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市场经济给验配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由竞争发展的舞台,但市场本身由于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缺陷,不能自发遏制产品的粗制滥造和不正当手段的销售,不能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一些在技术、设备上都不具备开业资质的群体,看到眼镜行业“有利可图”就盲目上马,其劣质产品给广大视力患者不断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冲击和干扰了正规验配企业的经营与生存。随着人们对眼镜质量投诉量的不断上升,技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促使眼镜行业的配镜质量有了较大进步。但要从根本上规范眼镜验光配镜行业,还必须从眼镜行业的实际出发,从源头抓起,通过制定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技术规范来全面规范行业经营者的资质,包括人员、设备、环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秩序,才能有依据地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才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2、提高企业的定配眼镜质量和管理水平本标准对企业的必备设备、人员要求及质量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要求,这样能有效地对促使企业提高验光能力、生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3、指导验配企业店面设计第一,由于部分企业投资者不了解验配眼镜的技术要求,或对验配技术掌握不全面,会导致验配..企业的选址、店里布局、设备设施的放置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第二、部分企业过分追求时尚和特点,采用大量的弦目彩灯,或高分贝播放促销广告、强劲音乐等,严重干扰验配行业。本标准在环境、设备、人员等各方面给出了相关要求的要素,对企业店面设计方面有很好的指导性,避免因设计的随意和盲目带来不必要的返工。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与《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管理规定,并结合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以加强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监督管理。四编制过程1.20009年3月成立起草工作组;2.20009年5月起草工作组完成草案(第1方案),在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征求广东省内部分企业。3.2009年7月起草工作组完成草案(第2方案),该方案提出对企业的条件进行分类,并把标准划分为三个部分。4.2009年9月起草工作组在草案(第2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编写标准编制说明。五标准介绍1、标准的架构说明《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标准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验光配镜条件;第2部分:验光配镜的服务程序;第3部分:验光配镜的质量管理要求。在这里仅介绍第1部分的情况,该部分主要规定了验光配镜的硬件条件,分为七章和三个资料性附录:第一章:范围界定《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适用于框架眼镜的验光配镜企业。第二章:引用标准本标准通过引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文本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第三章:术语与定义..对本标准中使用有关术语做出界定和解释。第四章验光条件从验光区的设施、设备、人员、验光处方要等方面进行规范各级条件所需达到的条件要求。第五章配镜条件从配镜加工区的设施、设备、人员、配镜处方和配镜使用材料要等方面进行规范各级条件所需达到的条件要求。第六章检验条件从检验区的设施、设备、人员、检验项目等方面进行规范各级条件所需达到的条件要求。第七章其他条件除了验光条件、配镜条件和检测条件三个主要条件之外,企业还应考虑诸如环境噪声、空气质量、温湿度及销售人员的要求,这些要求也是不容忽视的,例如验光时光环境过强或过于昏暗,会导致人眼的瞳孔放大或缩小,舒适的温湿度能使被检者处于放松状态,使得验光结果更加准确。附录A、B、C分别给出了验光处方单参考格式、配镜加工单参考格式和定配眼镜检测记录参考格式。2、重点内容1、设备设备是开展验光配镜的必要基础,三级条件的验光设备、配镜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结合验配企业实际的情况而制定的。二级和一级条件在三级条件的基础上,通过调研和咨询各方的意见,并结合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确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在具备必要设备的前提下,选用国内外先进验光、配镜、检测设备。2、人员人员包括验光人员、配镜加工人员和检测人员。①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眼镜验光员》,验光人员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职业标准的技能要求:初级验光员能进行远、近视眼和老视眼验光,并开具处方;中级验光员则能在初级验光员的基础上进行散光检查,并能开具散光眼的处方,而高级验光员具有验配渐进多焦点眼镜。验光配镜职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要持证上岗的职业。..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眼镜定配工》,配镜加工人员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级。从各级职业标准的技能要求中可见,中级定配工基本上满足配镜企业日常大部分加工业务,高级定配工则能加工渐进多焦点眼镜。③检测人员相对于验光人员和配镜加工人员而言,许多企业对检测人员的管理还不规范,有相当一部分的验配企业没有专(兼)职的检验人员,也就是说有不少定配眼镜是没经过专业人员检验就交给患者使用。没有设置合格的检验人员把好出货关是导致定配眼镜质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为规范检验人员的上岗,各地技监局应利用当地质检部门的技术优越,积极组织各地企业的标准培训宣贯工作,加强企业质检人员的检测理论水平和检测技能水平。为此,在验配企业中要求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将对提高眼镜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3、规范验光配镜单处方单、配镜单(加工单)(统称验光配镜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在整个验配行为中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常常把眼镜比喻为“光学药品”,那么验光配镜单就是医药处方,其重要性可想而知。事实上,验光配镜单在验配企业中往往不够重视,体现在格式设计不合理,填写内容不完整,必要的参数不齐全(如缺瞳距)、使用单位不规范。有的企业与顾客间的特殊承诺,没在验光配镜单中注明,导致产生诸多纠纷。本标准首次明确了验光配镜单作为顾客、验配企业及委托加工企业各方验收、加工和监督的依据,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规范验光配镜行为。4、检验许多验配企业缺乏产品检验意识,对加工完毕的产品不设检验关,盲目求快,在追求利润“立等可取”的同时往往置产品质量于不顾,为此本规范对配备检测设备、检验人员,建立检验操作规程及检验纪录,掌握检验判断标准,规范检验行为等提出了具体要求。5、企业的环境条件有半医疗性质的眼镜业自然具有其特殊性,环境因素对验光配镜的质量不容忽视。噪音、湿热、强光等环境都会严重干扰验光的准确性。长期以来,眼镜企业在选址和眼镜店的店面设计方面有很大的随意性。本标准则对验光区、加工室、检验区及店面的空间要求、环境噪声、空气质量、温湿度分别作了要求,对验配企业选址、装修设计均有很好的指导意义。6、员工总人数以下仅对A类企业进行说明,其它B类、C类以此类推。对于基本级(三级)企业来说,必须保证有一名的中级验配人员和一名不为配镜人员的专(兼)..职检验人员,所以三级条件必须不少于2个员工,这类企业大多数为夫妻店。有些验配企业仅有一名员工是无法达到基本级要求的。检验人员必须区分于配镜人员是防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合理情况,配镜人员配出来的眼镜交给另外一个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把关才能有效地发现眼镜的质量问题。相对三级条件,二级条件在劳工使用上应该更加合理,实行轮班工作制为目前大多数较有规模眼镜店实行的制度。可以想象疲劳的验光师和配镜师如何为顾客提供优质、耐心的验配服务?有部分企业聘用的技术人员,不仅从事验光工作,还要负责配镜工作,而且从每天从早上9:00上班直到晚上10:00下班,这样的超负荷工作是无法保证验光的准确性,配镜的合格性的。一级条件在人员使用上应该更宽裕,而且一级条件相对二级条件来说,应该增加一名管理人员,确保每个环节得到协调开展,这名管理人员在标准的第三部分会有要求。7、关于各级条件按照开展业务的情况将验配眼镜企业分为ABC三类。分三类主要是根据验光配镜行业的特点来分,这与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细则中企业分类是一致的。按要求高低把条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级为基本级,基本条件与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所要求验配企业条件基本一致。二级为规范级,比基本级的要求有所提高,改善验光条件、配镜条件,确保验配更多准确可靠。一级为专业级,有专业的验光条件、配镜条件和检测条件,能有效提高顾客的验配体验的专业验配服务。五.有关说明(一)为了使新制定的《技术规范》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整理、市场调查和实验验证分析。1.收集整理的技术文献有:⑴DB46/8-1999.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⑵DB11/T156-2002.北京市验光配镜经营条件.⑶深质技监【1999】009号.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附件《深圳市插片验光服务程序》、《深圳市配镜服务程序》、《深圳市隐形眼镜验配服务程序》⑷王莉茹.眼镜基础知识.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6⑸惠延年,陈家祺,陈晓明等.眼科学(新世纪课程教材).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⑹葛坚,崔浩.眼科学(七年制规划教材).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⑺徐云媛,宋建.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初、中级),2008⑻徐云媛,宋建.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2008⑼徐云媛,宋建.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初、中级),2008..⑽徐云媛,宋建.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2008⑾齐备.隐形眼镜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2000,140~143⑿徐广第.眼科屈光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⒀ISO9001系列标准.2000版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54号令《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国家标准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GB10810眼镜镜片GB11417.1~11417.2硬性角膜接触镜、软性亲水接触镜GB13511配装眼镜GB/T14214眼镜架QB2457太阳镜QB2506光学树脂眼镜片国家职业标准: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⒅国际标准有:ISO8980-1Specificationsforsingle–visionandmultifocallensesISO8980-2SpecificationsforprogressivepowerlensesISO8980-3TransmittancespecificationsandtestmethodsISO12870SpectacleframesANSIZ80.3NonprescriptionSung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