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吉林公司管理规定WHH-JL-RS-04-01-00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暂行稿)受控状态:受控分发号:编制:办公室审核:吴华泼批准:吴金苗发布日期:2009—06—01实施日期:2009—06—01娃哈哈吉林公司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真正建立起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司继续教育体制,规范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先、讲究实效、按需施教”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培训,公司内部各部门自办的岗位培训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之内。三、职责1、厂办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实施及解释。2、各部门、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该规定有效的进行本部门(生产车间)的培训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员工,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凡列入培训范围人员均有参加培训的权力,除经公司批准外,所在部门不得以其他理由阻止员工参加。具体培训对象如下:一、培训的种类、对象与具体培训内容(一)岗前培训1、各分公司新进大学生具体培训内容:1)企业发展史、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2)设备管理、产品工艺概况、产品质量管理;3)薪酬福利及相关的人事制度,公司管理特色及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厂纪厂规及相关制度,安全保卫制度;4)劳动安全保护、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教育;5)职业生涯发展规划2、一线员工(新项目培训)一线员工涵盖范围:1)设备操作工2)杀菌工3)封口工4)水处理工5)质检员6)CCP点监控人员具体培训内容:1)公司发展史、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2)劳动安全保护、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教育;3)厂纪厂规及相关制度,安全保卫制度;4)质量管理与工艺流程5)优秀员工榜样学习与交流6)岗位操作技能、岗位知识基础7)顶岗实习与比武考核与上述培训内容相关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组织课程准备、教材编写、教师配备等工作,并为本单位的新进员工提供必要的实习、参观、轮岗、顶岗等机会。(二)在职业务培训1、各职能业务线培训(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生产管理、计划、调度、仓储等)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设备、质监等)(三)管理培训1)科长、办公室主任、车间主任、工段长等中层管理培训2)新晋升干部的理论、轮岗培训3)培训师培训(四)学历教育培训:各部门、生产车间工段长以上人员及工作业绩表现优秀的员工(五)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培训1、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与我公司相关的特殊工种岗位包括:1)电工2)金属焊接切割工3)锅炉工(含水质化验)4)登高作业岗位5)制冷工6)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7)危险物品驾驶员、押运员、仓库管理员8)消防员二、培训的形式培训实现形式分为企业内训、外聘培训与转训三种。对于有能力自办的培训项目一般采取内训方式,由公司培训师团队组织完成;公司暂无法自办项目,可考虑外聘老师,或者送骨干员工参加外训后再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在公司内部的培训:培训时间以不影响正常的生产或销售为前提。在生产淡季可进行半脱产培训,某些特殊和重点培训项目可在生产旺季穿插进行。公司鼓励多种教学方式的结合来保证培训效果,如:案例研究、讨论会、讲课(讨论)、商业游戏、程序化教学、演讲、一对一教学、角色扮演、敏感性训练、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要求1、特种作业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特点。2、公司对技术工种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管理制度,凡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未持证的提出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员工可凭取得的上岗证书到人力资源部报销培训费。3、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每4年复审1次,电工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4、厂办负责对公司所有特殊工种岗位进行清查,并会同公司安全管理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各部、分公司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5、各部门、生产车间人事管理员必须及时做好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台帐,并根据台帐提前一个月向厂办提出所属员工的证书复审要求,由厂办安全管理员统一进行证书复审,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2次以上的;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7、现有特殊工种岗位员工的工作调动必须经过厂办审查,不得随意调动至非特殊工种岗位;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员工,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单位未经厂办审查批准,擅自调动特殊工种员工,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分;特殊工种员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未经考核确认上岗,发生事故的,由分公司用人单位承担后果并负相关责任。四、公司内部培训管理要求(一)公司内部培训相关部门职责:1、厂办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计划落实、监督与考核、组织协调;2、实施培训部门按照培训计划负责具体的培训实施与受训人员的日常考勤;3、后勤科负责外地受训员工的食宿安排及其它在行集团培训的后勤保障;(二)对受训人员的管理要求1、公司内部培训受训员工在受训期间应严格遵照施训部门的安排。必须参训学员若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向相关部门请假,科级干部须向总经理请假。培训期间考勤等同工作考勤,但凡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培训,均参照工作考勤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按请假制度处理。学员累计缺勤时间达到课程总量的1/3,视未参加培训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2、学员进入培训教室之后,要遵守培训课堂纪律,自动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不得交头接耳,未经获准不得随意离开课堂。3、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必须安排相应的训后考试,形式不限,书面考试、现场提问、实操考核、案例分析、竞赛、课后论文等均可。但要以能够检验学员的学习效果为原则。4、具体施训部门负责培训考勤、纪律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在训后3天内将出勤情况、培训效果、考核结果等信息汇总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存档。(三)培训台帐管理公司按ISO9001统一表式建立公司培训台帐。公司培训台帐由员工培训管理台帐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帐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公司人事管理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培训信息录入内部培训台帐;厂办负责每季度检查各部、分公司的培训台帐,并进行公司各类培训台帐的汇总工作。五、公司外部培训管理要求1、本规定的外部培训是指员工接受本公司外的正规培训机构或顾问公司实施的各种类别的培训,包括:员工参加企业顾问公司或培训机构的对外公开课程、专业讲座;员工赴国外培训机构或客户支持部门受训。外部机构组织的同业联谊活动不在本规定的限定范围内。2、外部培训由公司厂办统一组织,有选择的报请公司批准参加,并统一向培训机构报名,同时做好员工外训的跟踪。3、为了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或管理能力,公司鼓励职员以业余进修为主,利用非工作时间(或部分工作时间)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等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包括业余和脱产)后,职员的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或专业资格证书须报厂办备案。4、公司外部培训受训员工在受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机构的要求,认真听讲、积极参与、注意收集并整理学习资料;5、员工参加完外部培训后应填写《531个人行动计划表》,该计划表一式三份,由参训员工、厂办、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各执一份,共同监督促进所学到所行的成果转化;厂办提出要求的,参训员工需在参加培训后五周内,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的内部培训课程提交给厂办备案,并有义务担任公司同课题内部培训的讲师。6、参训员工有义务对培训机构的课程、师资、教务组织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对厂办安排外训工作提出评估及改进建议。7、员工出国培训、考察滞留国外期间,应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注意收集并整理学习资料,遵守学习(考察)机构的要求,定期将相关信息和收获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馈。六、培训费用管理规定(一)培训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出国培训: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出国及赴港澳台考察人员费用由公司支付,但若出国培训考察报告被评为“不合格”(由公司专家委员会评定),则需向公司返还考察费用的20%。另外出国培训、考察后辞职离开公司的,按所签订协议约定向公司赔偿;员工个人外部培训:经公司批准同意,员工个人外出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其培训费用予以报销。员工申请参加外部培训,项目费用超过人民币2000元时,必须在参训前与厂办签订《员工外部培训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培训后取得培训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凭已批准的个人外部培训申请表和资格证书复印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销费用。(二)培训费用的界定本规定所指培训费用,除受训员工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包括:员工在受训期间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三)培训费用赔偿管理规定职工在培训协议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同离开本公司的,需根据协议约定偿还相应培训费用,偿还标准为:1、专业资格和技术等级培训、晋升费自培训结束起四年内离开公司的全额赔偿,四年以上的可免于赔偿。2、大专以下学历教育费自毕业起三年内离开公司的全额赔偿,三年以上的可免于赔偿;大专以上(含)学历教育费自毕业起五年内离开公司的全额赔偿,五年以上的可免于赔偿。3、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培训项目按培训费高低划分:培训费高于2000低于5000元的,自培训结束起服务期按2年计,服务每不足一年赔偿实际培训费用的50%;培训费高于5000元的,自培训结束起服务期按5年计,服务每不足一年赔偿实际培训费用的20%。第三章业务程序一、公司内部培训工作流程(一)培训需求的提出厂办分别在每年11月和生产淡季开始前进行两次培训需求调查工作,制定统一的培训需求调查标准,为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和生产淡季培训计划收集必要的信息:年度培训需求各部门、生产车间应在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厂办,随附生产车间、部门需求分析报告。日常零星培训需求应由需求部门在要求培训前一周提出培训申请,填写相应的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为及时把握员工培训需求动态,进行必要的不定期的问卷调查,掌握各部门有价值的月度培训需求信息,以便统筹规划。(二)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厂办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各部门年度及日常零星培训需求信息、外部培训信息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大纲、、月度培训工作分解计划。厂办在制订培训计划的过程中,应对各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信息与受训人资历进行审核,并会同各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制定出详细的具体培训实施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具体培训项目的策划在培训计划报经公司审批后,厂办应及时做好项目培训具体执行的一系列策划工作,明确课程项目种类、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讲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进度、教学仪器、培训费用预算等项目。具体培训项目策划经人力资源部制订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四)培训计划的实施与反馈根据经批准的培训项目策划,厂办组织开展培训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培训前准备、培训期间工作和培训结束后相关事项。来源于学习资料库下载1、厂办在培训前一周将集团公司审批后的培训计划下发给提出培训需求的部门与实施培训的部门。2、由厂办牵头组织的集团培训,各相关训前训后工作由厂办统一安排3、施训部门牵头组织的集团培训,按照厂办提出的培训实施标准执行,并可向厂办申请借用培训中心教室。培训实施标准为:训前准备:策划教学方式与手段、确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