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神池县民政局新建神池县敬老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甲方:神池县敬老院建设项目乙方:-1-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合同甲方:神池县敬老院建设项目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神池县民政局与工程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施工范围及具体内容工程名称:神池县民政局新建神池县敬老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地点:神池县西口子村西崞水路路北施工范围:中标清单中所规定的通风工程、消防水及喷淋工程、消防电工程(包括:排风机控制箱、排烟风机控制箱、补风机控制箱、风机配电箱、应急配电箱及双电源电缆;应急照明系统的灯具、开关及电线;自动报警系统)及防火门、防火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1)不可抗力(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3)劳务施工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工程承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遵循“诚信务实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专业技术规范,本工程必须达-2-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三.权利及义务(一)甲方:1.1负责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完成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及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1.2提供施工工程相关的施工图、技术文件、资料,负责图纸会审,全面深入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4负责与发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二)乙方:2.1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方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方对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3-2.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劳务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2.7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方及工程师的指令。2.8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成册,负责消防验收的各项工作。四.安全施工与检查4.1乙方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中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4.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五.事故处理5.1劳务队队长是乙方驻工地的代表对所属劳务队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故而劳务队要抓好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5.2劳务队长要配合好甲方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必须经常性的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当做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做到班前班后向所有职工讲安全,利用各种会议或其它方式讲安全。同时要教育广大职工学法、守法、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非法活动。5.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5.4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六.劳务报酬本工程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4-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按照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以甲方最终审计结算金额总价下浮28%,作为乙方的最终结算价。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部分的结算同工程施工的结算方式一致。七.劳务报酬支付7.1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1)中间支付:根据施工进度及甲方付款情况酌情考虑。(2)工程完工支付: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计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八.争议8.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工程承包方企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九.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联系方式: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