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下称甲方)被许可人:(以下称乙方)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许可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号商标;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元,支付办法为;3.甲方可以/不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在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4.甲方保证;5.乙方保证。本合同一式份,副本送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甲方:(章戳)乙方:(章戳)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厂(公司)注册的第号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许可使用的商品:许可使用期限: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许可人(章)被许可人(章)地址地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