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认真执行基建程序,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关于基本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二、按照事业发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学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编制、调整、完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建筑物、道路、供电干线线路、供水主干管、主要下水道等各类管网走向的布局和规划。三、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的招标工作,组织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四、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五、制订周密细致的项目建设调研计划,撰写论证报告。向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议。协助使用部门提交使用功能,建立对使用单位在方案设计,主要设备功能等方面征求意见的程序与制度,力求做到满足使用,工艺先进,方便施工,符合规范,节省投资。六、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各种基建报表。组织撰写基建工作简报。七、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制定严谨的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甲方对监理的监督验收制度,实行专业技术部门第三方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达到预定质量标准。八、施工过程中,按部位、按进度审核拨付工程款,促办资金及时到位,监督施工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工程的连续性。九、协助招投标单位严格审查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承包方符合工程施工资质,严禁中标单位违规转包和分包工程。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建筑材料在指定范围内码放整齐,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和污染,不扰民。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周边民宅的群众工作,为周边群众提供便利条件,寻求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不激化矛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十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严格控制基建投资,认真做好基建财务的计划管理、工程项目预算复核、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过程审计及决算审计工作。十二、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十三、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十四、坚持廉政建设,创廉政工程。加强政治学习及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适时组织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科学管理、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定期向局领导报告工程建设及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五、负责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十六、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