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在港上市2010年5月第一部分:上市的优势所在•1、上市时及上市后的融资能力强,能作为不同规模企业的理想融资平台,上市后利用发行新股收购兼并,促进企业发展。•2、国际投资者汇聚各金融投资中心,能扩阔公司股东层面,从而优化管理及改善技术。•3、于国际知名的金融中心上市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4、迅速扩大资本,增加资金的抽醋和运作能力,只有上市可以帮助企业在资金、生产规模能力上快速发展,走上高速发展道路。综上所述,一间公司的上市与不上市是有天壤之别的,只有上市才可以使企业的规模一飞冲天,立于不败之地。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股份编号:2689)未上市前是一家仅有四亿(人民币)规模的废纸再造商。四年前在香港上市之后,企业的规模持续扩大了三倍,业务覆盖珠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中国中西部及北部,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箱板原纸产品生产企业,资金规模已扩充至五百五十亿(人民币),并于2008年5月,能过资本市场完成收购越南造纸厂60%的控股权,加快占据越南、老挝、柬埔寨等东盟市场。第二部分:为何选择香港上市•继日本之后,香港的股票交易市场为亚太区第二。•香港接近中国内地,是中国内地通往世界的又一门户。•在香港上市手续清楚,且有明确指引,容易掌握及控制时间。•各中介机构费用可以预算控制,不需缴交额外附加费用。•没有申请人资格及行业性质的限制。•于香港上市可同时迈进国际市场,成为国际性企业,潜力巨大。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业界精英云集,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及跨国公司在交易所上市集资。建立国际化运营平台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流入不受限制;而且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本土市场理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香港的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健全的法律体制香港的法律体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法制健全。这为筹集资金的公司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国际会计准则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外,在个别情况下,香港交易所也会接纳新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其它会计准则。完善的监管架构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力求符合国际标准,对上市发行人提出高水准的披露规定。我们对企业管治要求严格,确保投资者能够从发行人获取适时及具透明度的资料,以便评价公司的状况及前景。再融资便利上市6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先进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措施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着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文化相同、地理接近香港与内地往来十分便捷,语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发行人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第三部分:在港上市的条件在港上市的先决条件:一)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份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或集团(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二)新申请人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年的营业纪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三)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而为公众所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四)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1.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一般必须有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的预计市值超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至25%之间。2.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有不少于三名的持有人,而持有人数目最少为100名。五)新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订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以上为联交所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此外,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发行人及中国注册发行人申请上市,联交所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创业板主要的上市要求一)创业板并无盈利纪录要求,该公司须于上市前24个月有活跃业务纪录(但联交所目前一般可豁免活跃业务记录的要求由24个月至12个月。若有关发行人具有较长的业务纪录,则上市文件所作的披露应涵盖整段期间,但最多以24个月为限)。二)该公司须专注其本身主管业务,但用作辅助核心业务的外围业务亦可容许。三)在上市前24个月(或豁免至12个月,)该公司须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即不能在上市前1年内进行过大的股权变动和管理人员的变动。四)该公司须委任一名保荐人协助其准备及提出上市申请。此外,该公司亦须于上市后至少两个财政年度聘用一名保荐人担当顾问一职。五)该公司须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合资格会计师和监察主任以及设立审核委员会,以符合公司管治的规定。六)就市值少于10亿港元的公司而言,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的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1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15%(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七)该公司的公众股东须有足够的分布,作为一项指引,股份在上市时应至少由100名公众人士持有。八)该公司须于以下其中一个司法地区注册成立:香港、中国内地、百慕达及开曼群岛。第四部分:在港上市的程序重组阶段:1、聘请专业中介机构2、审查及评估3、集团重组前期工作阶段:1、审计及编制会计师报告2、编撰上市文件若以H股公司形式上市,向中国证监会提供保荐人报告及公司境外上市申请审批阶段:1、呈交上市申请表及有关文件予联交所并回答,联交所就上市之查询2、若以H股形势上市,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申请企业的境外上市3、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进行上市聆讯发行阶段:1、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上市申请2、保荐人连同公关公司3投资者推介拟上市公司3、刊发招股章程4、接受公众认购申请5、正式挂牌上市第五部分:在港上市的费用中介费用,包括保荐人、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加起来约为筹资额的8%至12%。换言之,筹资额越高,费用比例越低。第六部分:我们的服务香港投资基金会是2000年在香港成立的集房地产开发、医院药品投资管理、城市规划设计、企业管理在香港上市的一间综合性投资公司。香港投资基金会对于中国内地市场有深入的了解,连细微的事情也为您顾及到,能给中国内地打算在香港上市的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公司提供相关和丰富的信息。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