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报告(市级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X月X日,我市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根据市委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现将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注册企业X家,经排查,正常经营的企业有X家,按照“分类、分级、分区、有序、有责”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强化企业服务保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截至X月X日,共复工X家,复工率X%。其中规上工业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二、完成工作(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一方面压实企业责任。企业递交复工材料的同时需提供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承诺和企业上岗员工旅居史和接触史的承诺,企业和上岗员工对承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排查情况,将复工的企业进行行业划分,划分到X个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建立了市县乡村企五级企业网格,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排查指导和防控措施落实督导,以全面覆盖、精准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二)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死守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市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设置隔离观察点;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坚持错峰返程、错峰返岗,引导工人有序返岗、安全上岗。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做足防护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外出,职工就餐实行分餐制,对公疫情高发区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措施。全面开展厂区消毒,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员工身体健康监测。(三)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审批服务,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积极开展预约办理,为项目开复工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强化金融保障,督促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各项措施,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协调指导,由各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任企业驻厂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产中产生的困难问题,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引导员”“服务员”“监督员”。三、存在问题一是复工复产企业在用工、原材料供给、防疫物资等方面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部分复工企业技术人员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一时不能返岗;三是部分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主体责任不到位。比如X企业没有进行员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登记、没有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工作和生活场所没有进行每日消毒等。四、下步工作(一)进一步做好排查工作。借助X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精准摸排返岗人员在春节期间的行程及接触人群情况,为企业员工建立健康台账。(二)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关于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包联制度、驻厂员制度、企业网格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复工企业协调解决用工、上下游配套、防护物资、资金等各方面问题。加大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全力做到“保运输、保生产、保安全、保民生”。(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指导。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急需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复工情况的督导,加大对企业复工前准备情况、复工后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驻厂员派驻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部门监管到位,属地管理到位,复工企业防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