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条70页审计局规章制度2020年新1.值班工作制度2.政务微博网络與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3.信息公开工作制度4.议事决策规则5.守信承诺制6.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7.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8.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9.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10.请销假制度11.行政调解工作制度12.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13.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15.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及定期清理制度16.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17.干部谈心谈话制度1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19.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221.集中学习制度22.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3x区审计局值班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值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值班工作,全面提升值班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特制度本制度一、值班制度1、责任主体。局机关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同志和办公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2、值班带班。局值班室要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3、来电接听。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电话应在响铃3声之内接听,要做到文明礼貌、准确精炼应答,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听电话的内容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内容完整。4、文电运转。对收到的文电进行登记,包括来文单位、发送人、收文时间、文件页数、文件标题及文号等内容,检查正文是否清晰完整,及时报送领导阅批,并按照领导批示、指示进行处理。文电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并对文电的运转做好详细记录。5、交接班。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存档,未办理完毕的4事项要办理交接手续,事项要记录清楚,确保不压不误,不推不漏。交接班时要对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完成卫生清理,确保值班室整洁干净。6、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要素齐全,详略得当;不得随意涂改、撕毁。7、文件归档。值班时办理的文件要进行编号登记,办结后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涉密文件要移交局保密专干按保密归档存储,并做好交接登记。8、信息报告。出现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处工作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向区委值班室报告,一般情况下从事发到报告区委值班室不超过1小时;对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事发2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先行报告,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详细报告,并执行5分钟跳跃报告制度,值班人员5分钟未能与应报告领导取得联系可直接向上一级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汇报,并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通常以文字为主,遇特别紧急重大情况来不及用文字报告的,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文字详报,严禁电话报告后,无文字材料的现象发生。9、保密工作。值班人员办理各类公文来电、落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计算机传递或接收5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发生失泄密问题。二、值班职责1、协助领导及时处理紧急公务和处置突发事件。2、熟悉应急预案、资源配置和协调指挥的组织程序。3、及时接报紧急重要情况,传达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批示(指示),及时督办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落实情况。4、接转、办理相关文电,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值班纪律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2、值班时间。周六、日和节假日全天,白班早上8点至晚8点,夜班晚8点至次日早8点。3、严禁向无关人员传递值班工作信息,严禁为不明身份人员提供内部信息,严禁利用值班时间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宜。4、工作中不得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等值班工作信息。5、用语文明,注重礼节,举止得体,着装整齐,维护本单位良好形象。66、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事宜。7、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在非值班场所值班,严禁使用电话呼叫转移功能,严禁工勤等人员顶班或替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需报告带班领导并说明事由,待与替班人员交接清楚值班事项后方可离开,杜绝出现空岗现象。x区审计局政务微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第三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我局工作大局,有7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3.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对于影响较大的我局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由办公室提出新闻处置建议方案并报局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工作。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对涉及工作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和引导舆论;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处置、预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部门及媒体的关系,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各科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8第五条舆情预警体系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发改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舆情评论员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第六条舆情引导机制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第七条舆情处置方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9息,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第八条舆情应对方法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封堵删除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良信息。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一时拿不出完整的调查结论时,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5.调整角度。对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第九条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宣传、通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第十条责任奖惩办法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责任10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x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审计工作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信息。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和安排。各股室依据本办法规定,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一致;(二)公开、公正、公平;11(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四)符合保密规定。第五条获取政府信息不得侵犯国家、商业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第六条下列政府信息应向社会和内部公开:(一)单位概况及机构职能;(二)职能科室设置、分布及主要职能;(三)局领导简介、分工及联系方式;(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五)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六)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七)审计廉政纪律及规定;(八)审计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电话;(九)年度审计计划及实施情况,重大活动的安排、开展情况,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十)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十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十三)机关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年度审计结果;12(十四)人事任免、奖惩录用、评先评优情况;(十五)招投标及机关基本建设情况;(十六)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一)审计简报及本局公文;(二)政府门户网站审计网页;(三)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四)本局信息查询系统(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版报等。(五)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召开座谈会、举办咨询活动;局长接待日。第三章操作程序第九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股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公开手续等相关事宜。第十条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口头申请的,由局接待人员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3(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三)申请时间。第十二条局办公室局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以公开决定书的方式予以答复。第十三条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有关科室对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交局保密委员会审查。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五条各股室实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