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基层工作制度汇编目录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2社区党务公开制度...................................11社区居务公开制度...................................14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16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19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22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27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责...........................35社区党组织工作细则.................................37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41“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43-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是社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第三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并组织实施。第二章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第五条听证会的参加对象:听证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第六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一)社区建设的规划;(二)涉及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涉及本社区社会稳定的事项;(四)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或活动;(五)其它需要听证的事项。第七条听证会的程序:(一)准备程序:1.召开社区工作听证会需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示栏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进行公布,具体人选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商定;2.居委会应对需要听政的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居民群众意见;3.听证会的召开必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二)会议程序: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2.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3.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4.听证项目的责任单位或部门解答有关问题,必要时应准备书面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5.表决和形成听证决议。其中,表决的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形成的听证决议必须由出席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居委会应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三)会后程序:听证会结束后,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形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社区居委会应于7日内将听证会的有关结果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简明扼要陈述、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社区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第三章议事会制度第八条议事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协商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的会议制度,是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相关单位商议的实际步骤。第九条议事会的参加对象:议事会由社区“两委”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议事主题相关的人员。第十条议事会的主要内容(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内容):1.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我管理服务章程、制度的制订和修改;2.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社区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3.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社区的落实方案;4.楼院管理、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文明创建等社区公共事务;5.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6.多数居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议事会的程序:(一)准备程序:1.根据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听证会征求意见情况,确定议事会议题;2.议题涉及社区广大群众利益的,应至少提前3天通过宣传橱窗、党务公开栏、黑板报、手机短信等平台提前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二)会议程序:1.对所议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赞成的议题即为有效,否则议题不办或缓办;2.网格议事会讨论通过的议案,应交社区议事会备案。网格议事会没有通过的议案,应及时提交社区议事会讨论;3.社区议事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应及时提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三)会后程序:1.议事会形成的决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2.议事会成员监督议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就议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出意见建议;3.讨论通过的议案应针对涉及的党员群众进行书面公示或口头告知。第四章评议会制度(“四报一评议”制度)第十二条评议会是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参与度,保障居民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会议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综治办主任向社区党员群众报告工作,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简称“四报告一评议”)。第十三条评议会一般采取综合评议的形式,在每年的年底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专题评议、考察评议等不定期的形式进行评议。第十四条评议会的参与对象:被评议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及其负责人。参加评议人员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及班子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大党委(总支、支部)”兼职委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网格员,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部分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党员(包括联管党员)群众代表。参加评议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第十五条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告的主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推进社区党建创新,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情况;协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等社区各类组织,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兑现竞职承诺,创造性开展工作及廉洁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党组织工作情况。(二)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情况;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情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筹组织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向党委政府提交居民诉求的办理和反馈情况;依法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情况;社区居委会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协助政府完成法定任务情况。(三)社区工作站站长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成政府职能部门下沉本社区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情况;支持和配合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情况;站长履行职责情况。(四)社区综治办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情况;协调社区巡防队、网格警员和驻区单位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社区技防设施情况;协调做好社区民事调解、普法宣传、帮教工作情况;维护社区稳定工作情况。第十六条评议的主要内容:(一)评议社区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开展工作情况。(二)评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第十七条评议考核的等次: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第十八条评议会的程序:(一)准备程序: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对照工作目标,提前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下步工作打算3项内容。2.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并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会议。(二)会议程序:1.评议会由街道办事处分包社区领导主持,并向参会人员说明会议程序和评议考核标准;2.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依次述职;3.参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现场统计并公布结果;4.街道办事处分包领导对评议工作进行现场点评。(三)会后程序:评议会召开后7日内要将评议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应将评议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社区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等情况;3.社区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社区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4.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情况;发展对象培养情况;预备党员发展、培养、转正情况;6.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通报情况;7.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8.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参加义务劳动情况;9.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10.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居民意见建议落实情况;11.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内容;12.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管1.收集公开内容。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社区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提出拟公开事项;2.审查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内容由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3.公布公开内容。党组织指定专人填写由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党务公开报告清单,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4.做好完善整改。党务内容公开后,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询问,并做好解释、核查、整改工作;5.及时立卷存档。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立卷存档,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6.上级党组织监管。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党员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一、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2.社区各项收支情况;3.上级下拨款物和社会各界捐款物资及使用发放情况;4.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5.社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6.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7.有关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政策法规公开情况;8.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二、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