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学习参考纪委书记在全市党员干部培训班的讲话同志们:根据全市党员干部培训班的安排,我就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谈几点看法,也算是一堂党课,请大家认真领会。一、要利剑常悬,要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一)保持高压态势,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腐败行为被发现和查处的概率越高,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就越强。近年来,坚持从提高腐败发现概率和腐败行为综合成本入手,并不断压实反腐败“两个责任”,着力打造“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是织密天网,提升腐败发现概率。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倾力打造群众信赖的反腐“110”,制定实名信访举报奖励办法,坚持多渠道、全覆盖地宣传信访举报渠道,确保信访举报渠道家喻户晓,切实提升群众发现、举报腐败行为的积极性。二是从严惩处,提升腐败综合成本。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早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别制定县级领导、县纪委和县级部门3个层面的谈话提醒办法,谈话情况载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三是压实责任,提升腐败查处质效。压实纪律审查主体责任,实行信访举报“一把手”签批制度,制定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纪律审查责任追究情形13种,切实减少执纪审查非正常干扰。(二)深化权力监督,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坚持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为核心,按照因类施治、因岗定策的思路,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合理分权,科学设置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统筹推进行权部门内控机制和专责监督同步衔接,出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实施办法,实现了网上行权事项“零投诉”。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平台,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事四卡一报告”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信息部门之间横向共享,坚持“制度+流程+科技”思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交易主体、监管执法和交易中心三方一体运行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二是规范用权,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管。聚焦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强化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监督。针对“一把手”名义上不分管、实际上不松手等“隐形揽权”问题,出台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公开台账和执行台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暂行办法,切实提升“一把手”监督实效。三是系统治理,深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对拆迁区域封户管理、基础数据核实等7个关键环节进行无缝监督。(三)加强思想教育,健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正风反腐不仅事关政治生态的净化,更是一场必须赢的价值观较量。××立足培育党员干部廉洁价值理念为宗旨,通过思想保障、舆论支持和文化引领多管齐下,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一是常态教育,牢固干部勤廉意识。坚持将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贯穿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全过程,推行干训机构主体班和行业系统业务培训廉课必修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纪教育及考试制度。二是以案为鉴,常敲拒腐防变警钟。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行领导干部现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和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县纪委常委会案件审理制度,建立大要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和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整改制度。三是文化引领,浓厚崇廉尚廉氛围。充分挖掘县内历史人文资源,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二、要清醒认识,腐败的思想根源依然存在(一)个别干部仍存在“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一是腐败成本仍然偏低。当前腐败行为最主要的成本是受惩成本,由于一些领域机制制度漏洞和监督制约比较薄弱,腐败分子往往只需要打个招呼、伪造几份材料等就能达成腐败目的,其腐败行为的直接成本基本为零。受惩成本也存在经济处罚的少,判处刑罚偏轻,实名公开曝光率低,较低的腐败综合成本使得一些党员干部仍对腐败抱有一种赌博心理。二是腐败发现机制还不健全。一些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只要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往往对身边的腐败行为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一些单位党组织查处违纪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主动性不够,对案件查办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和消极心态,怕影响和谐、怕丢选票,奉行“民不举、官不究”原则,对一些违纪问题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三是腐败查处能力还不强。基层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中能独当一面、克难攻坚、正确把关的能手不多,善于归纳分析,写出较高质量文书材料的人更少,难以从繁杂的事件中准确把握主要违纪事实,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仍停留在以前的思维定势当中,导致关键性的、重要的内容和环节却遗漏了,最终问题线索不了了之。此外,纪检机关执纪审查手段和方法不多,面对智能化、科技化的腐败行为也往往无能为力。(二)个别领域仍存在“能腐败”的土壤条件。一是“一把手”监督依然乏力。在“一把手”监督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尝试,但从本质上将,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过程仍然依靠同级和下级进行监督,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看不见、管不了的局面没有得到实质的改观,对“一把手”制约力度仍然不够,“一把手”由谁监督、怎么监督,依然缺少操作性强、制约力强的程序办法。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一些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重视,查找风险点没有紧扣单位及个人职责、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等,查找的风险点不准确、不全面,有的甚至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风险点。有一些单位制定的防控措施脱离实际,没有结合业务所涉规章制度,缺乏准确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相关措施也仅限于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起到应有的防控效果。三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部分腐败源头或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都制定了风险防控制度及权力运行流程规范,但一些单位对上级制定的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标准逐层降低,有的甚至以制度落实制度,实则不闻不问;对本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则挂在墙上当摆设,或仅用于装进档案盒迎接检查,搞制度和现实“两张皮”,导致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三)个别干部仍存在“想腐败”的思想动机。一是腐败亚文化仍有市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受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冲击,仍有一些人一边痛恨腐败,一边却漠视腐败、认同腐败、渴求腐败,尤其是个别理想信念滑坡的党员干部,在物质、心理、情欲等方面的不良需求驱使下,容易被腐败亚文化同化,被潜规则裹挟,从而产生不同的腐败动机,其一旦有了腐败机会,极易滑向腐败深渊。二是教育合力未形成。当前,不少单位仍把反腐倡廉教育看作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工作,尤其是职能部门没有履行分内的反腐倡廉教育职责,完全由纪委一家唱“独角戏”,导致反腐倡廉教育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单一、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广泛性和深入性受到很大的制约。同时,一些单位抓反腐倡廉教育流于形式,“润物细无声”的经常性教育坚持得不好,导致反腐倡廉教育虽然花了不少精力,但效果却不尽理想。三、要壮士断腕,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常态(一)坚持有案必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一是提升腐败发现概率。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在畅通完善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拓展和规范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提升信访举报渠道的公信力和威慑力,增强群众发现、举报腐败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主动出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创新巡察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开展问题突出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各领域、各环节中存在的腐败行为。二是提升腐败查处能力。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工作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修订完善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压实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切实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加强执纪审查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跟案学习、以案代训、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锻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三是提升腐败行为成本。强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的组织处理力度,健全完善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增强组织处理结果运用的刚性。健全完善涉腐资金追缴体系,探索建立涉腐人员罚金制度,在追究腐败分子法律和纪律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腐败份子的经济处罚力度,增加腐败行为的经济成本。同时,坚持对腐败案件进行实名通报曝光,提高腐败行为的名誉成本和精神成本,切实遏制“想腐败”的思想动机。(二)坚持系统集成,健全“不能腐”机制。一是增强制度机制的系统性。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形成自上而下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使各领域、各环节的制度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聚焦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运行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形成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部制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防止党员干部权力寻租。二是增强制度机制的操作性。定期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对弹性空间大的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和统一处罚标准;对笼统规定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量化,使原则要求明晰化,使程序要求规范化,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比如,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建议结合地方人均收入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因素,量化规定多少桌算“大操大办”等。三是增强制度机制执行力。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制度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领域、逐环节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制定责任主体、实施责任主体和监督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不力行为的问责追究机制,建立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问责制度建设空缺或流于形式、建而不用或违反制度等行为,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效、提升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刚性。(三)教育激励并重,浓厚“不想腐”的氛围。一是提升教育实效。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在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整个宣传思想工作,并与家庭美德、传统美德等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部门共谋宣教思路齐抓工作落实的“大宣教”格局,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健全完善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的干部廉政教育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主体责任,切实优化和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二是强化政治激励。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横向和纵向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创新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干部晋升通道,推进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切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政治追求。三是提升经济待遇。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日趋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日趋健全,滥发津补贴、吃拿卡要等已经成为党员干部不敢逾越的“红线”,但由于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基层干部大多超负荷工作,但在绩效待遇方面却相距甚远,建议在堵住基层滥发津补贴、基层干部乱伸手“后门”的同时,打开正面激励基层干部的“前门”,健全基层干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