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委托单位(甲方):编制单位(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的规定和规范,合同双方就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第二条主要内容及要求2.1乙方编制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评估依据、项目概况、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存在问题及建议、节能评估结论等。2.2乙方编制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的规定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进行认真编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按评审意见要求修改完善最终通过专家组评审。2.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保证取得省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提交《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需资料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并对全部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附提供材料清单(样式见下表)。序号资料和文件名称份数提供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用能设备(型号、功率、数量等)13企业用电负荷情况13.2乙方若在工程项目现场收集整理资料,或现场编制项目文件,甲方应按乙方需求向乙方提供配合和工作条件。3.3甲方负责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外部关系的协调。3.4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双方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工具进行资料传送与沟通。3.5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第一笔合同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报告的编制工作。4.2在交付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送审版)后,乙方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修改完成后并按评审要求装订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版)捌份(一正七副)和提供电子文档给甲方。4.3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甲方要求的保密约定,勤奋工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要对其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将此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事宜告知不相关的第三方。4.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费用支付条款5.1本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总费用(人民币):元整(含税价)。5.2支付方式:①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万元整;②《节能评估报告表》正式编制完成最终通过专家组评审且开具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合同额元整。③甲方收到省级主管部门对乙方编制的本节能评估报告表评审批复文件后,本合同终止。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未能按要求、按时间提供项目所必须的资料,或其它原因延迟提供资料的,乙方提交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时间相应顺延。6.2乙方提交的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表》中出现原则性错误,且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6.3由于甲方对编制文件内容、方案作较大的调整或提供资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返工,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该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时,乙方不承担迟延履行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此返工而增加工作量的补偿费用。第七条保密事项乙方在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编制过程中,所了解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完成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编制后,不得留存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与资料。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所有补充和修改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其中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补充。第十二条附加条款: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