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流程图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交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①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③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1寸相片6张。⑤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2、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3、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4、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5、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6、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经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7、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收回《准考证明》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申请汽车类准驾车型的,应在约考科目三后,先参加长途考核再进行科目三的考试)8、档案管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9、业务领导岗审核。10、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11、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12、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尚未完成查询的,完成查询后归档。2办理驾驶证增驾业务流程图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增驾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⑵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⑶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⑷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1寸相片6张。⑸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⑹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2、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3、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4、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5、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6、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经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7、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收回《准考证明》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申请汽车类准驾车型的,应在约考科目三后,先参加长途考核再进行科目三的考试)8、档案管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9、业务领导岗审核。10、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11、核发机动车受理岗驾驶证,收回《准考证明》和原机动车驾驶证。12、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尚未完成查询的,完成查询后归档。3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流程图注:申请材料受理后当天办结并发放受理回执给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流程图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1、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送达车辆管理所。申请所需材料:⑴机动车驾驶证;⑵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⑶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2、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内容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办理日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并打印回执,交申请人或代理人。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交期满换证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⑵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⑶机动车驾驶证;⑷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⑸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1寸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2、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达到累积记分满分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4、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5、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4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流程图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交转入换证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⑶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⑷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1寸相片6张。⑸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2、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具有被注销、吊销、撤销的情形,下载打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对于申请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还应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3、业务领导岗审核。4、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5、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6、档案管理岗打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信息反馈通知书》,经办人签名后传真给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记载接收人姓名和传真日期,整理资料,装订、归档。5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程图注:所需考试的科目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出申领驾驶证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不需提交);⑷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公证部门的翻译文本;⑸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1寸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2、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不审核《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3、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需查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4、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受理岗、考试岗还应当分别预约、考试科目三;与我国签订互认机动车驾驶证协议不需要考试的,按照协议执行;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考试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5、档案管理岗复核科目一、科目三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6、业务领导岗审核7、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8、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9、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尚未完成查询的,完成查询后归档。6办理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程图注: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不需考试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需考试的科目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交申领驾驶证申请。申请所需材料: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⑶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⑷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⑸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1寸相片4张。2、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和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确认初次领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时申请人已年满18周岁。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还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复员、退伍、转业证明,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3、对于需要考试的,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4、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对于需要考试的,还应复核科目一、科目三考试资料),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业务领导岗审核。6、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7、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还应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8、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尚未完成查询的,完成查询后归档。7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流程图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人自降愿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流程图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到受理岗提交申请。申请所需材料:(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3)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2、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查询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具有被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达到累积记分满分的,还应告知申请人接受处理。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3、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整理资料,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