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新职工代表培训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学习要点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三、职工代表主要活动方式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代表的条件1、基本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力的所正式职工,均可当选职工代表。2、素质条件:职工代表应当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能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集体遵章守纪,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1、人数比例:(1)100~300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2)300~1000人,职工代表人数:按职工人数的10%~20%,不少于40人;(3)1000人以上,职工代表人数:按职工人数的10%,不多于100人。2、结构比例:科技人员一般不低于60%;劳模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占适当比例。(三)职工代表的选举1、制订选举方案。2、进行宣传发动。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4、选举职工代表。5、代表资格的审查。6、组成各代表团(组)。(四)职工代表的任期、补选与撤换1、职工代表任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所谓常任制,是指职工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任期内,不论是开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始终享有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二一〇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2、职工代表的补选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此而出现的代表缺额需要补选。3、职工代表的撤换根据规定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原选举单位有权撤换:(1)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单位开除的,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2)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严重失职的;(3)因为停薪留职、长期病假或事假、脱产学习等情况,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单位职工信任的,也都应予以撤换。(五)职工代表罢免程序原选举单位提出罢免申请工会调查核实院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做出罢免决定,报工会由工会备案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重新选举新的职工代表二、职工代表的权力和义务《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职工代表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对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一)职工代表的权利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权利是: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时间的,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4、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二)职工代表的义务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义务是:1、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企业是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三)正确认识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1.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每一位职工代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要以国家主人翁的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2.权利和义务是相对性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行使参与单位管理,对单位来说,这是职工代表的权利,但对单位职工群众来说,这又是职工代表应尽的义务,因为他们是由单位职工选举产生的并代表其行使参与管理权的,因此,职工代表必须对他们的选举人即本单位职工负责。3.权利和义务的严肃性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即受到法律制约也受到法律保护,职工代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又是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决定的,它体现了职工在单位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4.权利和义务的现实可行性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从我国企事业单位的现实情况出发,以民主管理实践为依据制定的,具有现实可行性。(四)职工代表的作用职工代表的作用是指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发挥自身功能、履行自身职责对单位和职工所产生的影响和实际效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对于搞好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共谋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贯彻依靠方针,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2.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代表职工行使民主权力。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谋、共促企事业发展。(五)职工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三、职工代表的主要活动方式(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每次召开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能开会。(2)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主要领导、企业单位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2、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特征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特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充分的民主性;具有法律依据;具有权威性。3、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监督评议权;4、民主选举权;5、法律法规赋予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权利。4、职工代表大会的原则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原则坚持促进所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原则坚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则5、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及任务组织原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组织原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任务:(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3)监督行政领导;(4)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6、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应注意事项★----会前活动:1、认真阅读提前发给的行政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各项方案(草案)等文件,了解和掌握大会的中心议题。2、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事先发给的行政工作报告和各项方案等文件的意见和建议。3、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所在的职工代表团(组)。4、在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职工提案。★----会中活动:1、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职代会的预备会和正式会议。2、认真听取企业或有关领导在职代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议案说明。3、做好讨论发言准备。4、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会后活动:1、向所在单位职工汇报、宣传职代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对职工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2、收集职工群众对职代会通过和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3、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代会的决议和决定。(二)参加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是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围绕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决定而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1)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目标,组织带领职工群众做好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协作、节能减排和合理化建议活动。(2)根据规定,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参加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4)及时反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各种损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利益的现象提出批评,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5)在车间、班组民主管理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二)所务公开1、所务公开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公开、以制理事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2、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小组(1)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所长、工会主席任小组成员:有关所领导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所务公开工作研究确立所务公开方案审定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负责所务公开的考核检查(3)下设小组所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行政副所长小组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所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小组成员:纪检监察、工会的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主要职责:①监督要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②监督公开的方式、时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③监督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准确;④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归纳意见并反映所务会,并监督意见是否妥善解决;⑤负责组织职工对所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将结果反馈到所务公开领导小组。3、所务公开的基本内容(1)所重大决策问题(2)所科研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事项(4)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4、所务公开的形式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向党政工联席会、中干会、职工大会通报。设置定点公示栏进行公示。以文件、公告或者通过简报OA、宣传栏等载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