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研究姓名:王俊峰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康锦江20050201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研究作者:王俊峰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大学参考文献(45条)1.AchiZaferInterpretingthevalueofcorporategovernancepresentationinTheThirdAsianRoundtableCorporateGovernance20012.李维安.栾祖盛.何卫东公司治理20013.李慧.王翀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综述[期刊论文]-现代企业2004(8)4.何玉长国有公司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19975.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期刊论文]-经济研究1996(9)6.高闯内部人控制与公司治理论纲1997(06)7.杨瑞龙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思路1999(09)8.梁能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20009.梁雄军近二十年企业治理问题研究的简要综述2003(01)10.陈清泰加入WTO与中国的公司治理改革200211.郑红亮公司治理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期刊论文]-经济研究1998(10)12.衣长军.林俊国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与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期刊论文]-企业经济2004(4)13.姜彦福.张健.林强产权、竞争与公司治理2002(01)14.何俭亮债权人与公司治理[期刊论文]-证券市场导报2001(7)15.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199516.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199417.沈天鹰什么是企业治理结构[期刊论文]-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10)18.王璞母子公司管理200319.谢伏瞻要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200120.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仕奇实业及其董事长公开谴责的公告20022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教材200422.娄芳.原红旗独立董事制度:西方的研究和中国实践中的问题[期刊论文]-改革2002(2)23.苏渝增发与独董200224.冯敏红.陈凯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风险问题研究[期刊论文]-经济师2004(2)25.魏建独立董事面临的挑战2002(05)26.余杭关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期刊论文]-中国软科学2002(5)27.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200328.赵维.闻召林股市破冰之路亟待打破僵局的棋200329.VermaelenCommonstockrepurchasesandmarketsignaling:Anempiricalstudy1981(09)30.张广慧国有股减持的路径选择和创新200131.DerekKCJonesEmployeeparticipation,ownershipandproductivity:Atheoryframework1995(10)32.DanielJBMitchell.Profitsharingandemployeeownership:Policyimplications1995(04)33.宫玉松关于国有股重组方式的思考[期刊论文]-经济学动态2000(5)34.杨晓红.鲍洪刚国有股减持与员工持股计划[期刊论文]-财经科学2002(1)35.SusanChaplin.GregNiehausEmployeebuyouts:Causes,structure,andconsequences1998(04)36.BirleyManagementbuyoutsinthepublicsector1998(05)37.李伯侨.余景美MBO应用于国企改革的法律障碍与对策--从财政部紧急叫停MBO引发的思考[期刊论文]-河北法学2004(4)38.王长征.张华.护青杠杆收购的利弊及其在我国的应用条件1998(08)39.王国刚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应以四个原则为基本前提[期刊论文]-中国工业经济2003(2)40.曹凤岐论国有股减持与流通--八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股份制度[期刊论文]-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41.刘静.唐丽.许淑清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期刊论文]-税务与经济2003(6)42.郎咸平建立有威慑力的证券法律制度2001(09)43.邓成明.李函晟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期刊论文]-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4)44.何孝星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优劣比较及其制度安排[期刊论文]-经济学动态2001(8)45.陈炜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措施[期刊论文]-经济师2004(6)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郝晓东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研究2006郝晓东公司股权激励的核心目标是解决上市公司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目标函数不一致所产生的委托—代理矛盾,通过让经营者持有一部分股权,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部分合一,从而使经营者具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身份,由此刺激经营者创造优秀业绩,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过去,由于我国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面临很多障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长期激励普遍缺乏。当时间跨过05年进入06年,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开展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修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公司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转让股票等方面均较原法律规定有所突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得以消除。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将逐步增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构筑良好的市场基础。2006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上述新的制度和形势都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会。本文从股权激励的基本理论入手,简要介绍了国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经验,并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已有的股权激励实践情况。文章重点分析了我国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行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的新情况。通过对新《公司法》框架下我国法律制度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的影响分析,并结合三家上市公司—中捷股份、双鹭药业和G深振业在2006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细节的讨论与分析,介绍了新《公司法》形式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第一章:股票期权基本理论。从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入手,对股权激励的基本类型及可能产生的作用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二章:国外股权激励经验介绍与启示。由于国外发达国家具有资本市场有效、法制法规完善、经理人市场健全以及公司治理良好等有利的宏微观环境,股票期权制度得以有效运行,并发挥了其强大的激励作用,以上特点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实践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第三章: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主要形式。本章作为全文重点,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的发展历程。文章着重分析了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新突破,并通过对新制度下3家上市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政策若干细节的分析,得出其中的经验与问题,以期对今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做出贡献。第四章:改善股权激励机制的思考和建议。通过上述分析,本文从六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时间提出建议。结合对股权激励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文章希望能够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为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的实践做出贡献。但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文中不当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老师指正。2.学位论文熊玉梅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法律规制研究2004关联担保是指发生在直接或间接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是企业一种很正常的经营行为,尤其是上市公司通过担保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银行资金,促进企业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它是优中选优才上市的,他的信誉通常比普通企业高,它有着其他企业所没有的证券融资渠道,相对于其他类别的企业而言,作为担保的贷款,比其他公司担保的贷款风险相对要小。因此,银行多把上市公司列为黄金客户。为此,有些公司利用银行希望上市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心理,大肆互保套取贷款,长此以往,就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担保链,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同时也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可能造成损失。笔者从实证主义角度出发,以研究事实为依据(该事实既包括实在法律规制,也包括法律规制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运用演绎法、比较法等方法对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上市公司关联担保虽然给金融证券市场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但并不影响关联担保存在的合理性。从法理角度来看,公司对外担保正是公司担保权能的体现,传统公司法理论中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民事活动必然无效的观点,已随着市场经济逐渐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彻底失去了舞台。与此同时,公司的权利能力获得了较大的拓展空间,公司可以从事一切合法的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无论为谁提供担保皆是公司担保权能的体现。其次,担保制度本身有其应有的价值因素,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安全价值因素和效率价值因素,这使得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比较青睐上市公司作为保证人。另外,关联担保也是当今集团利益一体化要求的必然体现。当集团某一成员面临需要融资或抵御偿债的风险之时,其他关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之类的经济支持,是非常合理的经济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特殊形态主要通过四种方式表现出来,一是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担保,二是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三是非关联公司间接互保以及连环担保,四是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担保公司,并利用担保公司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目前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存在问题,主要由于制度原因造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可以说是上市公司不规范担保行为频繁产生的根本原因;担保市场不健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存在制度缺陷,以及市场信用缺失等都是造成不规范担保行为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立法规制主要涉及《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条,2000年证监会第61号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3年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的第56号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立法宗旨理解,本文认为该法条在于限制公司董事、经理滥用权力,而不是限制公司的行为,因此《公司法》本身并没有禁止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这一关联担保的特殊形态。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条作为公司法第60条的配套条款,无论在适用对象还是在目的效果上,都超出了《公司法》第60条所规范的范围。证监会所发布的两个通知合法性值得怀疑,因为该通知限制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能力,这与公司法相抵触。由于立法不统一,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以及现实生活中规避法律现象的存在,司法实务中对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纠纷的处理颇感棘手。但是,一个明显的倾向就是司法对行政监管的支持。上市公司联担保责任的承担,不仅是审查合同效力的体现,更是法律后果的最终实现。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合同当事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当事人过错的认定主要在于看其有没有尽到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的注意义务,对法律责任的主张,一般按“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原则,但在债权人举证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有必要采用“推定”原则。上市公司关联担保虽然出现的问题较多,但不能就此因噎废食,禁止上市公司关联担保,而应该在利益平衡的标准下完善与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相关的制度,这些制度可以保障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下,按正常的商业判断来保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若因此类担保而使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无论是公司还是其他股东,甚至是债权人,都能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3.学位论文杨光股利政策在我国行业性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实证研究——基于1998-2003年纺织类上市公司数据2005股利分配政策研究在公司理财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国学术界对股利分配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