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及交底规定1.适用范围1.1为了加强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管理及交底工作,规范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及交底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2.引用文件2.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3.管理职责3.1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向作业人员交底,检查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3.2班组长和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定的措施落实。3.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现场监督指导重大施工项目和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实施。3.4安全管理部、工程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核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4.管理规定4.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审和交底4.1.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施工措施(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任务单、工作票、动火证、动土证等),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和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4.1.2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项目技术、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4.1.3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等安全策划文件,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4.1.4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应结合工程施工由专业技术员编写,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会签,项目术负责人批准,由专业技术员向施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交底后实施。4.1.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B)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须报公司工程、安全管理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底实施。4.1.6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见附录C)的施工,除执行5.1.5条款规定外,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项目技术项目员和安全员审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4.1.7对5.1.5、5.1.6条款规定的工程项目,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范围予以确定,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内一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审核。4.1.8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D),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技术、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由各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4.1.9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2附录E)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由各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4.1.10重大项目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4.1.10.1应针对施工特点辨析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制定对策。4.1.10.2应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4.1.10.3应提出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要求,制订保证安全的措施。4.1.10.4方案图表达要确切、明了,计算资料应详细、正确。4.1.10.5应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针对性的预防与应急措施。4.1.10.6应根据职业安全环境管理要求,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4.1.11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4.1.11.1安全施工措施在实施前应由各项目专业技术员或区域工程师(工地技术负责人)负责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员及安全员参加,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安全施工措施要求后,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4.1.11.2安全施工措施在交底后应发放到班组,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能够随时查阅。4.1.11.3对施工中可能涉及影响其它相关单位的,应将有关措施要求,告知相关单位确认,相关单位在确认后应予以配合实施。4.1.12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和检查4.1.12.1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措施中有关安全措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4.1.12.2班组、施工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对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12.3重大施工项目的关键危险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到现场监督指导。4.1.12.4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措施审批人同意方可实施。4.1.12.5在安全施工措施未达到要求,现场出现危及安全的状况,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检查人员有权发出停止作业指令,并通报项目经理。在安全措施实施完成,经验证确认并报原发出停工指令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4.2安全施工作业票4.2.1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专业技术员签署,工程、安全管理部会签,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前由专业技术员或工地专职工程师负责向参加该工程的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接受交底的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安全施工措施要求后,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4.2.2安全施工作业票在交底后应发放到班组,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能够随时查阅。4.2.3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技术员签署后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工程部门、安全管理部(或专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检查,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后方可实施。4.2.4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应充分考虑作业的危险因素,提出能够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控制环境影响的措施,填写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准备工作充分。4.2.5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过程应由施工班组指派专人进行监护,项目工程部门、安全管理部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4.3其它要求4.3.1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须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或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严禁不按程序边申报边施工。4.3.2交底时应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本工程作业时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34.3.3对无措施或未交底即施工、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无论事实正确与否),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4.3.4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或人员变动,相关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交底。5附录附录A记录表式表-安全施工作业票表-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签证单附录B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附录C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附录D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E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F必须由公司进行现场监督的危险作业项目4附录A记录表式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施工进度月日至月日施工地点工作内容及安全用具应用机具检查意见及安全用具机具性能负责检查人人员分工作业监护人施工总工程师项目安环部项目工程部项目技术员项目5续1表1126.1-2015安全技术措施: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安保部、项目工程部各留一份(本页不够可另附页)制表人:年月日6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签证单交底日期交底人接收交底人7附录B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B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B2重要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预应力混凝土张拉,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B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B4危险作业项目: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8附录C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C1火电工程包括: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发电机、汽轮机本体安装,发电机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气体灭火系统调试等,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组合安装,锅炉水压试验,给煤机、磨煤机、送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试运,汽机转子找正、扣盖,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C2送电施工包括: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基础开挖,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坑口尺寸超过8米的以及高立柱的平台搭设、模板制作,跨越10千伏及以上带电运行电力线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铁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二级及以上的公路跨越架搭设,过轮临锚施工,牵张场地锚线施工,紧线、挂线施工,高塔组立,导引绳展放施工作业,导线、地线、光缆架设施工,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C3变电站施工包括:深基坑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大量的土方工程多种施工机械交叉作业,特殊结构厂房施工,施工用电接火,高大护坡支护及挡墙施工,临近带电体作业,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主体结构的模板安装(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梁、板、柱及屋面钢筋绑扎,室内装饰涉及到高处作业项目,高处焊接施工,屋面防水施工,构架组立,构架横梁及架顶避雷针就位安装,独立避雷针起吊就位安装,变压器运输及安装,高抗附件安装,挂线(母线、联络线),高处压接导线,隧道焊接,高压试验,大型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就位、安装、拆除。C4其他危险作业项目包括: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特殊高处脚手架、水上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C5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重要及危险作业。9附录D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D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D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D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千牛/米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D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