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延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月日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工程地址层数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质监站职务姓名专业证件号码电话监督工程师监督工程师监督工程师实施监督时间工程质量评价表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核查意见工程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责任制检查情况各方质量主体明确,质量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历次监督抽查质量情况历次检查抽检中,查处的问题能及时按规范标准整改结构及实体监督重点部位抽查情况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组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重点部位的抽检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施工期间历次质量抽查突出的问题已经通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责令整改、监理落实。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各方人员资格、程序符合要求。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监督意见监督结论及文字说明检查意见经监督验收,参加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施工单位人员和程序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规定要求;现场存在问题向各方提出,并责令整改,由建设、监理单位督促落实后,书面报告我站。现已具备备案条件。项目监督意见工程验收组织程序、参验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验收通过;节能检测报告齐全,符合建筑节能备案相关要求;验收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备,收到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整改报告;同意该工程办理备案手续。监督工程师:年月日审核意见质监站(公章)年月日备注注:(1)检查意见明确说明是否具备备案条件,不具备备案条件的,说明原因。(2)此报告应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监督登记号:编号由施工的工程因存在以下问题:上诉问题违反了国家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请在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与我备案部门联系。特此通知。签发:建设单位签收人:延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