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16.遵守营业员守则。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第六条仪容守则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插兜、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规章制度者。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12.无故乱窜岗位。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17.交接班出错的。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彩、眼影、腮红、头发)。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负激励。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1.旷工半天以上者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色语言,诋毁公司者。第三章工资待遇篇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底薪标准:一星:1900二星:2000三星:2100四星:2200五星:2500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第十一条店长工资。店长工资在营业员工资基础上增加300元。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