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用与管理——2016年麻精药品培训主要内容1相关法律法规2麻精药品管理条例3医疗机构要求4麻精药品临床应用概念•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具有药物依赖性,需要实施特殊管理。•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临床不可缺少的镇痛药•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大2001.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2.9.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11.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3.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2005.11.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管理规定》卫生部2005.11.2.《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生部2005.11.3.《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2007.1.25.《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2007.1.25.《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7.5.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3]23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麻醉药品121一类精神药品68二类精神药品81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医院常用的麻醉药品品种吗啡布桂嗪芬太尼哌替啶美沙酮可待因二氢埃托菲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医院常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氯胺酮哌醋甲酯(利他林)三唑仑γ-羟丁酸丁丙诺菲甲喹酮(安眠酮)医院常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地西泮(安定)硝西泮(硝基安定)咪达唑仑(力月西)氯硝西泮(氯硝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苯巴比妥(鲁米那)唑吡坦(思诺思)曲马多咖啡因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或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库设置麻、精药品专用库(保险柜),配有安全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药房麻精药品应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及自动报警设施;•各临床科室(病区)和手术室等应备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三医疗机构要求•三级管理–药库、药房、病区•“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出入库记录、交接班记录)–专册登记(处方登记、使用记录)–专用处方淡红色(麻、精一)白色(精二)•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第二十一条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普麻精一精二《处方管理办法》——特殊患者•第二十一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第二十五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十九条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处方保存销毁普急儿麻精一精二保存期限1年保存期限3年保存期限2年四、麻精药品临床应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重点•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规定•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麻醉科精麻药品处方上应记录药品批号处方使用格式颜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醉、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手写处方。不得采用医嘱单领药《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治疗急性疼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临床麻醉的用药原则。总结•确保缓解患者的疼痛•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