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量化考核办法为鼓励教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争先创优,献身教育事业,特制定以下办法。1、根据学生每一次考试成绩,进行整体考核,为任课教师量化积分,满分为50分。2、考试成绩按班级人数平均分计算,方法方是用班级的总分数除以班级第一个月的人数(榜上公示人数+学校安排进班人数)的x%。第一个月进班学生必须由教导处安排,第二个月及以后进班学生放开3、某年级同一学科,若任课教师在两人以上时,成绩最高的班级积50分,成绩差1分,个人积分相应减少2分,以下其他情况依此方法类推。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4、某教师担任两班课程,且本校只有此两班,或一教师担任多班课程时,以前一次考试成绩多班成绩的平均分为基数,以后每次考试成绩比前一次差1分,个人积分相应减少2分,其余依此类推,若成绩比前一次增加1分,个人积分相应增加2分,其它依此类推。5、语、数、外三科,若一人担任两个年级段的课,如某教师担任两班五年级的英语、两班六年级的英语,该教师参加两个年级段的量化考核,两个积分和的一半即为该教师的积分,计算方法和第3条相同。6、体、音、美教师的考核,由领导现场听课集体打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