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头菇溪河治理绿化一期工程桥头大桥至菇溪大桥(东岸)建筑工程土方回填运输合同发包方: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139号令的相关规定,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条款:1、工程名称:桥头菇溪河治理绿化一期工程桥头大桥至菇溪大桥(东岸)。2、暂定工程量:约1万m³。3、计量方法:按车箱实际尺寸计算,由甲方开收据,甲乙双方各留一份。4、固定单价:23元/m³(不含税,不开票),此单价包含回填材料费、运输费、土方开挖费、由乙方承担。5、工期要求:2015年8月15日完成全部回填。6、承运单位车辆总数:按工期要求增减车辆,且须满足甲方要求。7、承运时间: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8、付款方式:乙方在土方回填完工后,验收土方结算的一个月内付乙方工程总价的75%,余款25%在完工后90天内支付。二、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回填。2、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能擅自变更运输项目,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外的运输项目。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规超载,乙方遵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拒绝超载。4、乙方必须保证本单位是备案的具备渣土专一运输条件的企业,因无资格,超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头菇溪河治理绿化一期工程桥头大桥至菇溪大桥(东岸)载,取土等违规运输行为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取土。5、土方回填由甲方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挥。6、回填完成后与乙方一起作好原始单据统计、计算准确工程量。经双方签字及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无效,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按合同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好挖土机运输机的配备。8、乙方按甲方现场施工员要求确定土方的回填顺序及位置。9、乙方负责办理土方外运的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手续,搞好交警、城管、环卫部门等的协作关系,做到土方连续、顺利运输。三、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可经协商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承运价总额的3%。2、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经协商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承运价总额3%进行支付。3、其它约定:乙方运输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没遵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造成停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四、特别约定1、承运场地文明卫生责任及设施由乙方负责。2、承运场所及过往村庄的清扫人员由乙方负责。3、承运项目所需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4、其他约定:乙方的车辆及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或在运输土方途中发生的一浙江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头菇溪河治理绿化一期工程桥头大桥至菇溪大桥(东岸)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五: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报主管部门协商处理。主管部门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签订地:甲方项目部。发生争议可诉讼至法院。4、其他约定: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现场时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并遵守甲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甲方不提供人员住宿及就餐场所。5、其他:甲方单位章:乙方企业章: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