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诗经》一、《诗经》概貌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诗歌的传统是极为悠久、丰富的。远在二、三千年以前,我国诗歌就巳取得了十分辉煌的成就。标志这一成就的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诗经》这部书,收录了我国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公元前六世纪)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作品。这部诗歌总集,本来只称《诗》,或连带诗篇的约数称作《诗三百》,《诗三百篇》,最初并没有“经”这个尊号。所谓《诗经》,是后世儒家学者把它尊为经典以后对它的称乎。在这一节里,我们首先对有关《诗经》这部书的一些问题,概括地做些介绍。二、《诗经》的分类、作者和年代。首先讲《诗经》的分类。我们打开《诗经》,就可以发现《诗经》中的三百零五篇作品,是按照风、雅、颂三类编排的。关于为什么要这样划分,古今学者有种种不同的解释。如有的人就认为这样的划分是与诗歌的内容、用途有关,有的就认为与诗歌的来源、作用有关,等等。后世比较趋于一致的意见,是认为《诗经》的这种编排和分类,主要是按照音乐的特点来划分的。因为《诗经》中的诗篇当初都是乐歌,是配乐歌唱的,它们在曲调上的特点不同,因而作了这样的归类。后来乐谱失传;仅留歌词,我们今天看到的不过是一部乐曲歌词的底本。那么,风、雅、颂又各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个问题,古往今来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下面我们适当介绍古人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说法,也谈一下近代人比较一致的意见。关于“风”,最早提出解释的是《毛诗序》。《毛诗序》是,汉代用儒家思想解释《诗经》的一篇作品。它是这样解释“风”的:“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段话的大意是:风是自然界吹动万物的风,同时也是借用来作为风教的风。所谓风教,是封建统治者推行和宣扬封建道德来感化人民,就称为风教。当然,我们今天从人民立场上来看,它不过是束缚、麻痹人民罢了。过去统治阶级讲究风教,用封建道德对人民进行教育,给予感化。“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意思是说用风教来感动人,来教化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上是指在上位者,即统治阶级,下指老百姓。整句的意思是:在上位者可以用风来感化在下位者,在下位者也可以用风来讽刺在上位者。“主文而谲谏”,意思是用文饰过的语言来进行委婉的劝戒,也就是说可以不直言过失,而加以委婉的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说话的人可以免去得到罪过,听的人又可以受到劝戒,所以就称为风。按照这样一种解释,风包含着两个意思:一是风教,或者叫教化的意思,二是讽谏,讽刺的意思。这段话的大意是说:由于君主要对臣民施行教化,臣民要对君主进行讽谏,这两2者都是利用诗歌的形式来进行的。利用诗歌形式的好处,就是委婉、含蓄,都容易接受,正象自然界的风能吹动万物一样,它也容易感动人心。所以起这样作用的诗,就叫作“风”。显然,这主要体现了汉代儒家学者们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文学观点,是对“风”字的望文生义的解释,是根本不足为据的。提出另一种有代表性说法的是宋代的学者朱熹,他是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也是当时比较大的学者。他在《诗集传·国风序》中说:“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所谓风,是指民间流传着的歌谣作品。为什么称这些作品为‘风’呢?是因为人民受到统治者的教化而受到感动后有所表示,而他所说的又是很感动人的,这就象万物因为风的吹动而发出声音,而声音又足以摇动万物。朱熹的看法,我们今天看来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他肯定了“风”指的是“民俗歌谣”。但他也把它与封建教化观点联系起来,并没有完全突破汉代人的牵强附会的观点。因为无论是汉代人的解释,还是朱熹的解释,他们都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坚持文学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一种观点。因此,他们总是要把《诗经》里面的作品和所谓统治阶级的“风教”联系起来。宋代另一个学者郑樵,他在《通志*序》中提出: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这段话的意思是:各地的乐调叫“风”,朝廷上演奏的乐调叫“雅”,统治阶级祭祀祖先时庙堂里的音乐叫“颂”。郑樵的这个说法已经是比较符合事实了。据近代人的研究和考证,“风”,就是乐曲的意思,它和“风教”的“风”没有必然关系。如《山海经·大荒西经》中记载。“太子长琴,始作乐风。”意思是到了太子长琴这个人时,才开始作乐风。晋代人郭璞对此文作注说:“风,曲也。”风,就是乐曲的意思。另外我们从《诗经》,里面也可以找到一些证据.。《诗经》中《大雅*嵩高》最末三句写道:“吉甫作颂,其诗孔硕,其风肆好。”,按照,旧注解释,意思是说:吉甫这个人作了颂诗,诗的篇章很长、很美,所配的曲调也是很好听的。这里的“风”字也是作曲调讲的。又如《左传.成公九年》记载:有一次,一个名叫钟仪的楚国人在打仗当中被晋国俘虏了,钟仪的先人曾作过乐官(管音乐的官),晋侯就让他弹一下琴。于是钟仪便“操南音”,即演奏南音。晋侯把这件事告诉了;范文子,范文子听了此事后,就夸赞说:“楚囚君子也,言成先哲,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意思是称楚囚(指钟仪)是个君子人,问他先人是干什么的,他回答说是乐官,不忘祖先的职业,这便是不忘本的表示;演奏音乐时又是演奏楚国的地方音乐,这是他不忘故国的意思。根据《左传*成公九年》的这段记载,“钟仪操南音”,范文子就称他“乐操土风”,显然这里所说的,“风”是指乐曲而言的,“土风”是指南方的地方乐调。由此,可知所谓“风”本指音曲调的意思。《诗经》中的“风”,又称“国风”,即指当时诸侯国所辖各地域的乐曲,实际上也就是指相对于当时周天子的京都而说的各地方的土乐,犹如我们现在所说的地方俗曲,各地的地方小调。《诗经》一共有十五国风,这十五国风的名字是: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这·十五国风所标名称,有的是当时诸侯国国家的名称,有的则指的是地域名称。如周南、召南,标的就不是国家的名称,而是指南方汝水、汉水一带地方的乐曲;豳、王,也不是诸侯国的国名,豳是指周人3的最早发祥地之一的豳地,即今陕西省的旬邑、分县一带;王,指周平王东迁后的国都地区,当时称洛邑,就是现在洛阳附近。其所以把它们都称为国风,是因为,“国”字在古代与“域”字相通,除指国家外,也指方域。《诗经》中的十五国风,共收一百六十篇作品,大部分是民歌作品。关于“雅”,历代的解解释就更加纷繁。《毛诗序》说:“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把“雅”解释为“正”的意思,然后又把“正”引申为“政”,而得出“言王政废兴”的结论,即认为“雅”是说统治着政治上的兴盛或衰败。而“雅”在《诗经》中又分为“大雅”和“小雅”,《毛诗序》就这样解释:“大雅”是“大政”的意思(大的重要的政事),“小雅”即“小政”(次要的政事)。这与他对“风”的解释一样,都局限于汉代儒家的成见,未免牵强附会。此后,宋代朱熹提出了新的讲法,他在《诗集传·小雅序》中说:“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他把“雅”解释为“正乐”(正统的乐调)。现在一般人都同意朱熹的这一看法,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但朱熹并没有进一步讲明为什么“雅”就是“正乐”。另外,关于“雅”还有种种解释?如有的人认为“雅”字古代与“夏”字相通。西周王畿地区(镐京一带)本称夏多周初的人常自称夏人,所以产生在西周王畿附近的乐歌便称为“夏歌”,后来,由于“夏”和“雅”相通,就称为“雅歌”。有人认为“雅”本是一种乐器的名称,用这种乐器演奏的乐歌,就叫“雅”。其他还有种种说法。可见,古今对“雅”的解释,说法是很不一致的。其实,“雅”就是“正”的意思。“雅乐”就是“正乐”,是相对于地方乐调而说的,所以称它是正乐。周天子建都的王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把王畿之乐称为正乐,是出于当时尊王的观念。前面提到“雅”有“大雅”、“小雅”之分,这大约与它们产生的时代有关。“小雅”,中的诗在时代上比“大雅”晚,风格上比较接近国风,可能正是音乐上受到“国风”的影响而有所变化,就不同于旧的雅乐,因此后采才做了“大雅”、“小雅”区别。大、小雅多数是贵族文人的作品,也有一部分是民歌。“大雅”有三十一篇,“小雅”有七十四篇,共计一百零五篇。关于“颂”,前人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毛诗序》解释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就是说,颂是赞美统治者的盛大德行,而且表演出来,把他们的功业祭告于神明的意思。从颂诗的用途和性质上来看,这样说基本上是正确的。宋代朱熹在《诗集传*颂序》中说:“颂者,宗庙之乐歌。”意思是,颂是指统治者宗庙上所用的乐曲。:朱熹说“颂”本身也是书一种“乐歌”,是供王侯祭祀宗庙时用的,这样的解释,比《毛诗序》更为明确,进了一步。清代学者阮元,从训诂学的角度考察“颂”的本义,据他的考证说:“颂”字,即“容”字,也就是“舞容”(跳舞的样子),因此“颂“是祭神祭祖时用的歌舞曲,载歌载舞的曲子。这一解释是有说服力的。古代祭神和祭祖都是王朝的大典,在这样的典礼上要扮演歌舞,“颂”就是用于这种场合上的一种舞乐。近人王国维在一篇研究《诗经》论文,《说周颂》中说:“‘颂’之所以异于‘风’、‘雅’者,虽不可得而知,今就其著者言之,则‘颂’之声较‘风’、‘雅’为缓也。……”意思是说:‘颂’与‘风’“雅”有何不同,详细的情况已不得而知了,据他的考证,最显著的不同在于“颂”的音乐的声调比“风”和“雅”要舒缓一些、慢一些。接着他举出了三个证据,主要是“颂”诗大多数是不押韵的,而且是不重叠的(“风”诗、“雅”诗常常是重章叠句的),“颂”诗篇章又较短4等等,王国维根据这些就认为“颂”诗的声调比较舒缓。这说明“颂”诗之所以划为一类,是因为音乐的特点(声调)和“风”、“雅”不同。《诗经》中的“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共计四十篇。《诗经》的风、雅、颂三部分合起来一共是三百零五篇,所以后人称其为《诗三百》或《诗三百篇》,,实际上是取其约数。但是如果我们打开《诗经》”数数它的篇目,就会发现它实际上有三百一十一篇,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诗经*小雅》中尚有六篇诗有目无词。这六篇是《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这六篇虽有篇目,但无歌词,后人称其为“笙诗”。对于这组“笙诗”,过去有两种解释。一种说法是认为“笙诗”是由笙这种乐器来演奏的,是属于笙乐。(用笙吹奏的曲调),用处在于演唱诗歌时插入其中来吹奏,类似于后世的“过门曲”之类的。因为它是“过门曲”,所以虽有乐调的名称而没有歌词。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六篇是用笙来伴奏的诗,它们本来是有歌词的,只是后来失传了,所以只留了篇题而没有歌词。这两种说法,至今也未统一,只是相信前一种说法的人比较多一些。总之,现在〈诗经〉是三百一十一篇,实际有诗是三百零五篇。至于《诗经》中各篇诗歌的作者,绝大部分都已不可考了。这是因为那些民歌多属于民间集体创作,最初在人民当中口耳相传,一个人唱出来,两个人(或几个人)对歌唱和,在流传中又经过不断加工、修改,因此,根本无所谓哪个人的作品。至于一些贵族文人的作品,除了少数在诗中偶尔留下名字以外,大多数也无作者可考。汉代《毛诗小序》(每篇诗前面的解说称“小序”)在解释各篇诗歌时,往往把诗都说成是某王、某妃、某公以及其他历史人物所做,如说《关雎》、《葛覃》、《卷耳》是周文王的后妃所做的,《七月》、《鸱鴞》(chixiao)、《东山》是周公旦作的,等等。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不可靠的,都是牵强附会的。只有个别的作品,因有特殊的记载,又参考诗歌的内容,是可以确认它是那个作者的。如《庸风·载驰》就是卫国的许穆夫人所作,这是大家认为可以肯定的。除了少数作品以外,大多数诗篇的作者实际上都是不可考的。关于《诗经》中各篇作品的年代,也难以具体指明。根据它们所反映的内容和作品的风格等,现在也只能划一个大致的轮廓。一般地说,“周颂”这组诗时代最早,大约产生于西周初年。《大雅》的大部分诗也是西周初年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产生于酉周后期。“小雅”和“国风”的少量作品产生于西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