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还剩 ... 页未读,继续阅读 >>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页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证明关于:1#车间等2项工程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证明文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施工许可证为:【2013】施【经】建字0092号工程名称为:1#车间等2项(工业厂房及部分附属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此证明建设单位:(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