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中铁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专项工作实施单位):乙方在甲方的场地内(北京地铁x号线x标xx站)进行大井站交通导改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明确双方责任,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二)乙方进场作业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综合管线资料。(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尊重甲方管理人员。(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施工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二)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人员经培训后才能上岗。(三)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四)乙方进行每日现场安全巡查、定期安全检查,派人进行安全防护指挥交通。(五)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地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绿色施工搞好安全防护工作,注意环境保护,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六)工程实施期间,乙方必须指派合格的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管理,现场不得出现管理人员缺岗或擅自离岗现象。2(七)乙方进场工人必须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八)乙方必须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九)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十一)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相关标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和北京地铁建设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十二)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接受甲方对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乙方人员严禁到甲方施工区域,严禁动用甲方各种机具设施。第三条违约责任(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桩基保护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后终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