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BB1133宿迁市住建局2013年度市政工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造价控制)内容提要:一、工程的特点二、监理流程三、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2013年4月2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目录一、专业工程特点(一)、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主要特点………………………(1)(二)、本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1)二、工作流程(一)、造价控制监理流程……………………………………(2)(二)、工程变更管理流程……………………………………(2)三、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目标及控制要点(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3)(二)、造价控制要点…………………………………………(3)四、造价控制监理的方法及措施……………………………(6)附1造价控制监理流程图……………………………………(8)附2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9)2一、专业工程特点建设工程造价,即进行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流量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从建设监理的角度,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将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建设单位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能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为理想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一)、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主要特点1、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技术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困难和单件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重复的、大批量的生产活动的费用控制不同,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针对性。2、建设项目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管理对象。其实施过程即是人力、材料、技术、资金、时间、定向等要素综合起作用的过程。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必须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将建设项目作为整体性的管理对象,以总体效益的提高为标准。3、建设工程的目标系统,包括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子系统,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造价控制监理则要求必须正确地处理投资、进度、质量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其相互矛盾达到平衡。要在单个目标控制的基础上,追求整个系统目标的合理实现。4、建设工程实施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投资偏差,要实时进行纠偏。造价控制监理工作,一方面要求针对偏差,找出原因,纠正偏差;另一方面要强调预控,力足于事前,预防可能的偏离,并事先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二)、本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1、项目规模:运河路西侧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人民大道等五条道路坡道口无障碍标准化改造工程、古黄河水景公园及雄壮河湾北侧市政路网建设工程、运河南路改造工程项目、黄河南路慢行系统示范段建设工程、黄河南路改造工程、环城北路(发展大道至环城西路)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管网、绿化、路灯及交通配套设施等)监理,投资总额约2亿元(含征地及杆线迁移)。因此,影响投资控制的因素亦较多,尤需加强监理力度,确保投资目标按预期实现。2、编制依据:监理规划、施工招投标文件,包括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监理合同中约定的造价控制目标。3、专门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估算指标、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4、专门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办法和费用标准,以及政府部门发3布的物价指数;5、立项、批复、设计概算、招投标文件;6、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7、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有关协议;8、设计文件;9、质量验收记录等。二、工作流程(一)、造价控制监理流程1、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2、施工过程,认真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当发现有索赔可能时,应提出避免、减少索赔的措施、建议;3、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内工程量应是合格工程量,且符合设计、合同要求;4、处理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事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索赔意向、索赔报告,备齐索赔依据、理由、计算过程、有关凭证等;签署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前,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5、定期、不定期对工程造价中存在的偏差进行分析,提出纠偏建议,并采取预控措施,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建设单位费用损失;6、审核并签发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文件;(造价控制监理流程图附后)(二)、工程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需提交监理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2、监理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并注意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3、监理审查、评估后,签发工程变更单;4、监理应按合同规定协助建设单位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与承包单位协商;5、工程变更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监理签发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附后)三、监理造价控制的目标及控制要点:(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监理造价控制的原则是结算不能超过经审批的投资费用;工作目标是实现工4程项目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使质量、工期、造价达到最优组合,投资效益最好。监理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参与建设单位关于本工程项目投资的分析、论证;2、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招标文件、合同方式和施工合同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对于范围、内容基本确定的工程,可建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内容明确但数量难以确定的工程,可建议采用单价合同,但应注意工程量清单发生错项、漏项;3、承包单位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合格工程计量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审表7日内予以计量。如两者计量出入较大且是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重新提交工程计量报审表;4、确认已完工作量,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5、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精神,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量;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完成投资额的比较并及时提交投资控制报表;7、对计划、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作必要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挖掘节约潜力,提高经济效益,降低造价。8、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索赔处理工作。(二)、造价控制要点1、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造价控制的基础环节,也是约束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付款是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为凭据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支付行使批准权和否决权责任重大。本项目为跟踪审计工程也是市政府重点工程,设计重大的签证和变更必须先汇报也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整的方案通过方可进行计量和变更,工程量确定原则为⑴、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并经监理认可;⑵、工程计量必须符合事实,符合计算规则,有依据,有凭证;⑶、工程计量的几何尺寸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避免加大尺寸;⑷、承包单位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计量报审表;⑸、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总价款,作为造价控制的总目标;⑹、根据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52、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是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是调节工程质量进度的重要杠杆;同意支付的工程量,是对承包单位工作的肯定,也涉及建设单位的现金留出,必须谨慎处理。⑴、承包单位申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中工程量应以监理认可的工程计量报审表为依据;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造价编审人员签字、盖章应符合要求;⑵、监理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重点注意工程量计算、工程定额套用、工程费用的选用应符合相关合同、定额标准、费用估算办法、设计图纸等文件;并注意约定优惠条款的执行;⑶、付款方法(付款比例、付款时间等)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合同文件无规定的,按协议约定和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注意工程预付款(或备料款)的起扣;⑷、严格进行总量控制,防止超付;注意及时扣除甲供材料款;注意留足工程保修阶段的维修保证金;⑸、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款支付情况;预测下期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利建设单位筹备工程款。3、工程变更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进行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及因非承包单位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单位损失,由发包单位承担,如果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所增加的工期相应顺延。变更价款确定的原则为⑴、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价格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计算变更价款;⑶、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合的价格,可由承包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若达不成一致,可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⑷、在招投标阶段,凡属施工方应报未报价的缺项、漏项而又无合理文字进行说明的,均被视为投标策略或报价优惠,此部分价款不属于变更的范畴,监理不予签认。4、索赔控制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一般原则为⑴、监理工程师处理承包单位所提出的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6①、协议条款;②、合同条件;③、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④、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⑤、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⑥、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⑵、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施工过程中相关文字、数据资料的积累,为公平客观地处理索赔提供事实依据和数据。⑶、及时、合理、公正地处理索赔,缩小矛盾和分歧,确保项目综合效益和各方合理权益的实现。⑷、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事件,提倡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就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事先尽量采取预防措施,事后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发生。⑸、监理以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根据合同及事实依据确定索赔是否成立,分清责任;若索赔成立,是费用索赔,或是工期索赔。还是费用、工期索赔兼有之,这是处理索赔事件的重点和难点,应特别予以注意。四、造价控制监理的方法及措施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监理不仅是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控制,而且还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施工造价。1、组织措施⑴、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明确工程造价控制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主要为现场标段负责人担任。⑵、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图;⑶、检查承包单位工程造价人员配备情况;审查承包单位工程计量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要求;⑷、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和目标管理。2、经济措施⑴、审核工程计量报审表,认真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和复测、复核;⑵、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及设计变更程序。对有可能增加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和零星签证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查;⑶、审核承包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⑷、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工程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费7用控制情况及费用控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评析意见。3、技术措施⑴、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在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费用增加;⑵、寻找通过设计变更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⑶、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经验、新工艺,协助承包单位优化施工方案,节约开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以降低成本。4、合同措施⑴、做好工程施工状态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标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资料积累,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信息等,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提供依据;⑵、参与建设单位的招标工作,协助进行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控制条款的合理性;⑶、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定期进行造价比较分析,注意国家、地方有关造价法规政策变化及市场价格信息的变动;⑷、协调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等的关系,为工程造价控制服务;⑸、处理好工程索赔事宜。8审核工程计量报审表附1:造价控制监理流程有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