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汇编周家镇人大主席团二零一七年二月2(为便于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现将有关制度汇编如下,仅参考供)“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职责(一)主持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工作。(二)组织制定人大代表之家的年度工作计划、代表活动方案,做好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查研究、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三)按照人大代表之家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之家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四)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检查、催办工作。(五)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做好代表接访选民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的情况。(六)及时总结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验,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人大工作的宣传。3“人大代表之家”联络员工作职责(一)在人大代表之家负责人领导下,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具体工作。(二)做好人大代表接待活动日代表联系、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报告工作,向代表通报情况等具体工作。(三)密切同代表的联系,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了解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服务。(四)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事务,建立和健全代表活动的资料档案及大事记录,做好收发、传阅、保管市、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等资料。(五)掌握代表的变动情况,办理县人大代表资格的自行终止、代表关系转移等的法定手续。(六)接受和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交办的工作,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按时完成有关代表活动的计划、情况、总结的上报工作,及时反映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活动信息的撰写、报送工作。4“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人大代表集体学习、接待选民、座谈讨论、交流经验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平台。二、“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一般由乡镇人大主席或者代表小组组长召集,乡镇人大办公室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服务,登记、记载代表参加活动、提出建议等情况。三、“人大代表之家”主要开展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接待选民、交流经验等活动,每季度组织一至二次,全年不少于六次,代表参与率不低于90%。四、代表活动一个星期之前,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代表,并向社会公布。5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一般安排1-2次。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一)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二)开展联系和接待代表活动,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四)交流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组织。小组组长应在开展活动的3日前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代表小组记录员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6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认真记载,并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一、学习的主要内容:《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二、学习的主要形式: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交流学习体会和代表履职工作经验等。三、根据代表小组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以及参加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四、学习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或各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每次活动要安排人员做好记录。7五、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要联系自己的履职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要注意抽出时间安排好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8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职责一、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出席会议和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代表大会闭会以后,及时传达大会精神;二、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统一视察;三、宣传宪法、法律和法规,宣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9四、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六、参加和应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活动;七、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持代表证进行就地视察;八、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可进行专题调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一、人大代表在任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选民的广泛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二、代表联系选民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一)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并及时了解贯彻情况,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落实。(二)认真听取选民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或者对某一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深入了解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四)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10帮助选民排忧解难。(五)向选民述职,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三、人大代表应保持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一般可以采取召开选民座谈会、走访选民、接待选民来访、发放信函、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四、选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后,人大代表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对于确属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可以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组织视察或调研。五、选民意见和要求在得到有关机关和组织的答复或处理后,人大代表应及时反馈给选民。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一、县、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个代11表小组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安排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二、县人大代表的述职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二)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三)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履职活动的情况;(四)联系接待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等。四、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五、代表述职会议由原选区选民代表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六、代表述职应书面或者口头向选民述职,述职后由选民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七、选民评议意见应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八、代表的述职报告,以及汇总后的选民评议意见材料应报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12人大代表信访接待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要安排代表处理、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二、代表处理、接待来信来访时,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但要认真听取、记录来访人的陈述,并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态度要热情、诚恳,用语要文明、规范。三、代表处理、接待来信来访时,如遇反映重要情况和重大建议的,可约请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接待,直接听取陈述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认真、及时答复来信来访人。四、对重要的信访件,代表应及时向乡镇人大反映,由乡镇人大酌情处理。五、做好来信来访的保密工作,保护选民的合法权13益。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一、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二、代表视察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乡镇人大办公室和各代表小组组织安排。三、代表视察可采取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个人持证视察等形式进行。四、代表视察调研,应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认为需要视察、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14五、代表在视察调研活动中应廉洁自律,对有关单位工作的评价应实事求是。人大代表评议站所办工作制度吧一、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执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和执行人民代表代表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工作评议。二、评议的对象:站办所三、评议部门时间:工作评议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1、开展意见征求,及时梳理反馈;2、召开评议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评议意见,进行民意测评;3、被评议单位围绕评议意见进行整改,镇人大主席团15加强督办。五、工作评议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制度1、人大代表5人以上提出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作出决议交本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不列入大会议案的转为建议处理,由主席团交本镇人民政府办理。办理情况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2、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包括议案转为的建议),主席团应在会后十五日内移交本镇人民政府办理,镇人民政府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规定时间内难以办理的必须向主席团报告,经主席团认可后,延期办理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163、镇人民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应及时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目标和责任。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面商率达100%,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提高办理质量。4、主席团应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办理结束后收集代表对办理建议工作的反馈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责成本镇人民政府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5、镇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书面提出的建议应视同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民情日记制度1、代表要深入走访选民,认真听取、记录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民情日记必须由代表本人亲自填写,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做到内容真实准确,书写整洁清楚,当日记载内容须经被走访选民本人签名方为有效。2、民情日记每月至少记录5次,全年不得少于60次。3、代表对收集的民情民意要及时梳理分析,对选民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向本级人大主席团提出建议或向有关方面反映,并协助督促落实。174、加强督促检查,民情日记工作做到年初安排、季度检查、年中初评、年终考评、定期交流展览,并将记录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