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例会制度:每月10日、20日、30日下午2:00召开工程例会,地点在生态园办公室,由植物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准时参加,或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严格工程例会会议纪律:会议期间要认真记录,手机应调至静音或振动,接听电话请到会场外。对不遵守会议的人员进行警告,如警告无效的请出会场,并作旷会处理。二、资料上报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进度计划报审、开工报审、隐蔽工程报验、工程质量报验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对未报审、报验的工程不予签认,工程量不予计算。2、对未按监理通知单进行整改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工程要进行返工,费用自理。如拒不执行的,采取停工整改或清除出场等措施,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3、日报、周报、月报必须按要求时限如实上报,对不报的单位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三、施工进度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上报总施工进度计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2、施工单位应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和周计划,并按时限上报监理部,监理部批准后实施。3、一周内无正常原因的实际进度相对于计划进度滞后一天的;一月内无正常原因实际进度相对于计划进度滞后三天的,应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调整方案,将进度赶回来。并将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查备案、监督执行。4、当一月内无正常原因,连续拖延工期进度的,工程进度未完成本月计划的90%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警告,并且延期一个月支付工程款,对拖延超过七天的要求撤换项目经理,延期二个月支付工程款,对拖延超过十天的将对施工单位实施清除出场。四、施工质量工程质量依据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际采用“计划、执行、处理”循环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在“政府监督、社会监视、企业自控”相结合,原则上实行施工质量控制,突出体现施工阶段质量事先、事中、事后都处于受控状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质量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提高项目管理质量,监理单位将同步实行关键工序质量监视预控措施和旁站计划。五、资金管理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的28日之前向监理方申报本月工程量及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监理方审核后报业主方审定,业主方将按合同的有关规定付款。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未完成计划的90%的将延期付款1个月。对于本工程支付的款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资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业主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理。六、文明施工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开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文明施工的宗旨。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增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气氛和宣传力度,布置横幅、彩旗、施工铭牌。指挥部将组织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巡视和每月二次的定期检查,开展文明施工评比和竞赛并记录在案,指挥部将在竣工验收核定质量等级时统筹考虑。七、协调配合施工单位自觉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工作,主动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取得他们的关心与支持,处理好工地沿线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得到他们的配合和谅解,确保一方平安,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严禁打架斗殴事情发生。工程中自觉协调好兄弟标段关系,正确处理和自我消化由于交叉施工带来的影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施工地中发生职工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行为,除追究责任人外,指挥部还将处罚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八、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安全技术规程。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实行逐级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健全和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等工作。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用电安全、电器、电缆的使用,土方车辆运输安全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指挥部将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特殊工种无证查到1次罚款500元,电线电缆随地拖拉(不架空)查到一次罚500元,水泵必须用安全空气开关,工地用电必须使用标准的配电箱、配有漏电保护器,如有违反,查到一次罚款1000元。九、临时任务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碰到的“临时交办的任务”,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无条件完成。指挥部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合同相关规定酌情处理。十、本管理制度在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