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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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酒店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为了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着共同发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权利能力声明1.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发包标的在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1.2乙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承包标的内依法开展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第二条承包标的名称、位置、经营范围、及设施。2.1莆田市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路号,建筑面积总计:㎡,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2.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清单。2.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指派专人对移交给乙方的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2.4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3.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2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甲乙双方约定自年月日起3个月内完成酒店改造装修,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体施工方负责。第四条承包金、承包期相关费用、税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4.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佰拾万元整(¥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交纳承包金上递增%。4.1.1计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4.1.2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的1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4.2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4.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务条款的规定缴纳酒店经营的各项税金。4.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4.4.1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酒店改造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将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万元退还给乙方;剩余万元转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满双方有关费用结清、财产、设备、物品等移交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额返还乙方。第五条酒店改造装修及二次装修5.1乙方承诺一次性投资约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开始对该酒店按照星级综合标准进行整体改造装修。5.1.1在签订本合同之后3日内,乙方应将酒店改造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装修方案进行施工。5.1.2甲方指派代表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装修审批备案,相关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5.2承包期五年届满,乙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对该酒店进行二次装修,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次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审核同意。5.3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6.1甲方权利6.1.1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证章时,需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6.1.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6.1.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6.1.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6.1.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6.2甲方义务6.2.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酒店各种年检手续。6.2.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6.2.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该酒店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6.3乙方权利6.3.1为了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该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6.3.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6.3.3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酒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6.4乙方义务6.4.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4.2乙方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4.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内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举债等。6.4.4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办证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建议:应当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承担费用,如果乙方办理可能导致乙方的经营项目甲方不知情,况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6.4.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4.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6.4.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相关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4.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6.4.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身份证、相关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6.4.1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经营管理7.1乙方应制定酒店经营管理目标、经营方案、建立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完善酒店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等,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7.2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7.2.1酒店现有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直接接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经乙方考核,合格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乙方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7.2.2在承包期间,酒店所有的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均应乙方负责,因劳动用工或劳务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8.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包、转借酒店。8.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第九条保险9.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险种:(1)财产险;(2)公众责任险;(3)劳工保险;(4)团体意外险;(5)其他按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9.2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第十条合同的延续、变更、解除与终止10.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10.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10.3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0.3.1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移交酒店超过15日以上(含);10.3.2经乙方函告,仍不协助乙方办理年检等手续;10.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10.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该酒店;10.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酒店结构;10.4.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10.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酒店用途的;10.4.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10.4.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4.10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十一条酒店收回的验收11.1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11.2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酒店能够正常经营。11.3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1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10年。1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12.4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元,并支付违约金元。第十三条免责条款13.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3.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13.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5.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5.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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