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议完善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一、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信息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众多部门均对上市银行拥有监管权多头监管固然可以增强监管效果但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各监管部门均自行制定、实施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监管政策独立组织检查活动分别执行处罚措施这不仅浪费了监管资源而且增加了上市银行的披露负担二是各部门开发的监管信息系统缺乏总体规划各子系统孤立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开发产品多种多样;具体的指标编码各行其是无法实现共享相互之间信息分析结果的可比性也较差三是各部门在信息数据采集方面各自为政都有一套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系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我国目前虽然还是实行“分业经2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金融集团的出现昭示着混业经营已经初现端倪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是分业经营所不可比拟的在分业监管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控制混业风险以培育金融创新就显得十分重要而且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加强银行业信息披露的国际监管合作迫在眉睫只有建立和完善以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的国内、国际监管协调机制才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本国金融企业竞争力共同应对金融一体化与金融全球化(二)信息监管效率较低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合规性层面监管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对风险的持续监测、跟踪机制系统的、连续的、面向过程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尚未形成;监管人员的决策缺乏精确、科学的模型支持还以主观判断为主而且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已远远不能适应上市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监管人员无法据此对信息做出深入的分析与评价信息3的使用效率也非常有限低效使用必然导致监管人员放松对信息披露的约束进而引发披露效率与披露质量的降低另外一些机构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着“披露信息数量越多披露就越有效”的观念误区在当今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各银行对于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及客户资料等信息都非常重视充分披露与保护金融隐私及商业秘密之间有时存在矛盾若一味追求披露数量最大化而不计后果很可能会削弱我国民族金融业的竞争优势影响其长期发展因此如何在保护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本国金融业的竞争优势是摆在监管当局面前的又一个重要课题(三)监管基础设施不健全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不能完全依靠信息的公开披露来实现防范风险与配置资源的目标因此监管信息系统在其中应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但现有的监管信息平台无法满足监管人员随时查阅、分析上市银行信息的需求缺少能够全面连续监控上市银行信息披露行为的系统4非现场检查数据的采集与处理技术相对滞后风险评级与预警系统也尚未完善数据信息系统的落后使得先进的定量分析模型在实践中得不到有效运用也使得监管缺乏可靠的定量依据二、相关对策建议(一)加强国内、国际银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的协调就国内监管协调而言相关监管部门应结合我国上市银行的规模、公司治理特点以及银行市场发育程度合理决定对其信息披露的监管模式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尽可能避免信息的冗余和浪费以最小的披露成本达到最佳的监管效果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法律框架内划定分工使得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既没有重复也不出现真空共同为提高信息质量及使用效率发挥作用当然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并不是绝对的银行业的发展会使原有的分工变得不合理或界限模糊新的真空与交5叉还会出现因此各部门以监管政策与规范为核心内容的协调也是一个动态过程统一的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而统一的金融市场要求各参与主体采用相同的“游戏规则”只有积极进行银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的国际协调才能顺应时代潮流真正融入世界金融大市场我国上市银行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积极加入大型国际金融组织加深相互了解丰富信息来源开阔决策思路二是加强与有关国家的银行监管合作通过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双边或多边合作的原则、依据、方式及领域建立起母国、东道国的协调机制;并设立定期联席会议保持经常性磋商以消除监管政策中的不一致减少监管摩擦三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并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为中国银行业提高国际竞争力、走向世界奠定基础四是统一内外资银行监管政策减少资本充足方面的差异防止风险资产的转移和资本充足套利五是尽力争取国际组织的技术援助指引和人员培训支持以及金融诊断方面的援助6(二)改进信息披露监管方式首先要更新监管理念目前国际银行业监管理念已经由合规基础转向风险基础由审慎监管转向利益相关者保护监管因此应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只注重合规性监管而忽视风险性监管的状况将风险监管与培育金融创新结合起来将非现场检查的重心转移到对上市银行风险的识别、判断、评估与化解上来其次要增强监管透明度不仅适度披露一些银行呈报的信息监管机构本身的运作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以形成对监管者的约束增强监管的公信力再次要实行信息披露正向激励按照区别对待、差别监管、扶优限劣、正向激励的方针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使规范披露者得到收益非规范披露者付出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上市银行信息这种公共产品的“市场失灵”程度使信息披露的边际社会收益尽可能大于边际社会成本最后要借鉴巴塞尔委员会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的理念采取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策略来解决公开披露与金融秘密的矛盾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均应明确界定何者为必须披露的内容何者为自愿披露的内容并从法律层面界定金融秘密监管方可本着灵活性原则对于上市银行的临时性且无法及时作出界定的业务创新建立金融秘密信息披露免责机制7考虑到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太成熟对某些信息如银行的临时性支付困难可暂时先列入监管呈报范围待时机成熟后可再进行公开披露这样既能满足监管需要防范风险又能保障金融稳定对于上市银行的专有信息如服务与产品信息可采用自愿披露的原则由银行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自己掌握是否披露以及披露的深度与广度(三)加强监管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是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对监管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框架结构、管理手段以及协调机制等进行合理设计并严格数据采集模式规范数据分类标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可比性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人工智能植入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通信手段支持远程呈报以便实现信息共享降低披露与监管的成本三是借鉴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加快建立上市银行评级信息数据库;并根据监管实际积极开发非现场检查程序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与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监管者的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素质使其更有责8任心在监管过程中能够严格自律【参考文献】1.司振强《会计国际化对银行监管的影响》《金融会计》2006年第5期2.张自力等“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现实与改进”《华南金融研究》2004年第19卷第1期93.黄韩星“银行监管适度性问题研究”《广西金融研究》200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