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管理办法-1-1.目的……为启发本公司同仁之想象力,对工作方法,品质技术,效率及其它一般业务性作业改善,提出创意性、革新性之提案,以达激励员工士气,发挥团队精神,进而降低公司成本,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1凡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均可提出「提案改善」案件;2.2提案审查小组成员,所提出「提案改善」案件,不适用本办法;2.3上级主管交办之业务范围内提案或改进事项,不颁发个人奖金,但仍可依此程序提出申请,而将列入其个人工作绩效之参考;3.提案程序3.1提案人,须填「提案表」(如附件一)表格;(可向ME部门索取)3.2提案人,应记载下列事项:3.2.1提案日期、提案单位、提案人、及案由。3.2.2改善前(后)作业说明,并在必要时,可附表填具改进前(后)之数值比较分析报告。3.3相同之问题提案,以先提出者审核,后提出者不予审核。3.4个人提案表填妥,或递交执行干事,登录编号,再送提案人之单位主管确认,提案性质(一般性或业务交办如2.3之说提案改善管理办法-2-明),及对业务交办提案,由该单位主管初估预期效益后,再提交「提案小组」审理。3.5预期效益,为每月公司预估获利(节省)金额减每月(依六个月份摊)平均改善费用得之。3.6有关提案改善处理流程图,(如附件二所列)。4.提案审查小组组成及作业程序4.1提案审查小组之组织成员,由总经理及各部门经(副)理和课长,ME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组成。4.2业务性提案审委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制造部经理为总干事,并由ME工程师协助并担任执行干事。4.3一般事务性提案审委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ME部经理为总干事,并由ME工程师协助并担任执行干事.4.4采三审制,分初审、复审及核准,其中初审,由ME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各部门经(副)理负责,核准由总经理裁示。4.5初审作业,先将各提案表之性质(一般性或业务交办)加以审查,对提案进行评分,填写《附表改善提案评分表》并作过滤分类,分为“适用”与“不适用”,并对于“不适用”案件,填写不适用理由,送审核小组总干事确认后,再复印提案表,退回提案人。4.6对于“适用”提案,ME先予效益评估,并填注“建议奖别”,以提供复审作业之参考。4.7复审作业,须先送相关审核委员会签,以了解实际提案内容。提案改善管理办法-3-4.8复审作业完成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再公布。5.推行小组组织及运作程序5.1推行小组会之组织成员,由全公司班长(含)以上干部,担任执行委员,负责推动运作。5.2为求「提案改善」持续性,各部门执行委员须主动宣导,定期集会(每月至少二次)讨论,并以每人每月制造部0.1件,其它部门0.2件之平均件数(含)以上采用之提案件数(一般性或业务交办均可)为目标。5.3为能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各单位主管,可列出各项待解决问题点,拟订出改善目标,以供同仁作提案改善之参考。5.4每月15日定期召开“推行委员会”研讨会议,由各单位提出上月份提案改善成果报告,并针对未达成目标者,提出改善对策,再汇总整理,交由总经理室负责追踪考核。5.5对于表现特别优异之提案,各单位主管,应主动签报上级,由公司高层接见提案人,并予当面嘉许。6.有效性(适用)提案内容6.1有关提高生产量或生产效率的改善事项。6.2有关制造技术、工作方法、或机械配置等改善事项。6.3有关降低产品(材料)不良率的改善事项。6.4有关产品改良或提升产品品质形象之改善事项。6.5有关人力、材料、机器或费用的节省事项。提案改善管理办法-4-6.6有关生产(或事务)性作业流程之简化、改善等事项。6.7有关工厂安全措施之改善事项。6.8有关工作环境、卫生等改善事项。6.9未成熟案件之修订或改善事项。6.10其它任何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促进公司成长之革新事项。7.无效性(不适用)提案内容7.1不符合提案资格规定之员工,所提之提案。7.2无具体之改善内容、或纯属理想之提案。7.3现阶段公司已着手改善中之提案。7.4已被采用提案同一内容者,或已提过之议案。7.5非建设性之批评,或不平之怒言者。7.6与专利法相抵触之提案。7.7对个人或私人生活之攻击批评者。7.8有关劳动时间、薪资、人事异动、及日常生活措施等事项。7.9其它任何不利于公司成长之提案事项。8.审查后案件处理8.1采用……经核准后采用之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建立标准,并对提案人给予公开表扬和实质奖励。8.2单位主管依总经理核准之奖别提列提案改善奖金申请单交部门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核准(附上提案表复印件)经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室.提案改善管理办法-5-8.3不采用……提案被判为不予采用,须列出不采用理由,填载于提案表之“备注栏”并复印该表退回提案人,提案人若不服,可提出重审。9.提案实施之成果检讨9.1审查小组对经核准后采用之提案,汇总整理「提案改善追踪成果表」,(如附件三),交由总经理室负责追踪考核。9.2本提案改善制度,实施办法,列入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内容。10.提案奖励方式10.1提案奖励,可分为个人奖励与团体奖励两方面,有关一般性质之提案,适用于两方面。10.2个人奖励案提案奖成果奖颁分。10.2.1个人提案奖,可分为八个等级,依下列标准评审(1)一等奖……有形效益每月超过3万元以上者,颁发奖金1000元。(2)二等奖……有形效益每月在15001~30000者,颁发800元。(3)三等奖……有形效益每月在3001~15000者,颁发奖金600元。(4)四等奖……有形效益每月在2001~3000者,颁发奖金400元。(5)五等奖……有形效益每月在1001~2000者,颁发奖金提案改善管理办法-6-200元。(6)创意奖……有形效益每月在1001(含)以上,且构想良好,富具体之提案,但依公司目前的条件,尚无法立即实施者,颁发奖金150元。(7)特别奖……(A)改善内容具体,并具有成效,唯无法依有形效益(金额)评估者,颁发奖金100元,另有形效益每月在200~1000者,亦列入特别奖。(B)特殊改善,预期有突破性效果,唯无法依有形效益评估者,奖金依实际状况专案处理。(8)纪念奖……有形效益每月在200(含)以下,或改善内容具体,略稍有成效,唯无法依有形效益评估者,颁发奖金50元。(9)一,二,三,四,五等奖获得者,由管理部颁奖拍摄照片张贴于公告栏中(公告栏设提案改善成果专栏).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照片公告张贴6个月,四,五等奖获得者照片公告张贴3个月.10.3团体奖励,采各单位竞赛方式实施之。10.3.1团体提案改善竞赛,可分为「月份」及「年度」竞赛两方面统计,分别选出最优前三名颁发表扬。10.3.2团体竞赛,单位划分,除制造部依「组」为单位,其它均依「部、课」为单位,(如生技课、资材课、采购课……等)。提案改善管理办法-7-10.3.3凡经审核通过之「一般性质」提案,均可获得如下团体积分之提案.10.3.4「月份竞赛」成绩最优前三名,(第一名至少20分、第二名至少15分、第三名至少10分),颁发奖金如下:月第一名奖金300元,月第二名奖金200元,月第三名奖金100元.10.3.5年度竞赛,成绩最优前三名,(第一名至少100分、第二名至少75分、第三名至少50分),颁发金如下:年度第一名奖金600元,年度第二名奖金400元,年度第三名奖金300元.11.注意事项:11.1提案人,若被判不采用之退回案件有异议时,可检附原件申请重审,必要时,可于复审委员会议中,莅埸说明。11.2ME初审作业时,经研究提案人所提案件,具有相当之时效性,可项目向审查小组总干事提出报告,必要时,可召开「复审临时会议」项目审查之。11.3个人提案奖,审委会核准后之次月,由总经理公开颁奖并表扬之。11.4本办法,须呈总经理/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修订时手亦同奖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创意奖特别奖纪念奖积分30分20分10分5分3分2分1.5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