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上市公司经营杠杆实证研究1第1章引言1.1研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世界经济的日益全球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而企业的利润最终是通过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来实现的。因此,绝大多数企业对财务管理活动都非常重视。2000年,现任北京市委书记、时任国家冶金工业部部长的刘淇曾提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本管理为中心”的两个中心观点,这种认识极大地推动了冶金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但是,我们也看到,虽然目前许多企业重视财务管理,但只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筹资、投资、组织财务活动方面,而对成本管理的力度相对较弱。我国许多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中竞争时,推行的低成本战略主要是依靠劳动力的低廉成本,在固定资产投入方面却一直沿用高投入、低效率、低产出的粗放式经营模式,通过铺新摊子、设新项目来实现销售总额的增长,没有充分注重企业资金效率使单位产品利润提高,甚至以单位产品利润的降低来换取利润总额的提高。例如,一些企业盲目进行低效率收购,导致生产设备闲置,生产能力过剩,几年前,青岛啤酒集团利用收购小酒厂进行低成本扩张导致利润率降低就是其中一个体现。由于固定资产最终会以折旧费等形式形成企业的固定成本,因而企业的当期负担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另外,有些企业因广告费、管理费等期间费用过大引起经营风险而破产,众所周知的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秦池”酒厂的衰落就是最典型例子。经营杠杆的意义在于发现了固定成本的存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因而突破了过去我国企业只注重分析销售量、单价和变动成本对利润影响的局限性。它的作用原理是由于固定成本的存在,使利润不会随着销售额同幅度变化,而是利润变动率总是大于销售额的变动率。销售量增加时,利润以更大幅度上升,因而企业获得经营杠杆利益;销售量降低时,利润以更大幅度下降,因而企业承担经营风险。企业可能享有的利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是同等的,因此,经营杠杆既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来源,同时也是企业潜在经营风险的来源,对企业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企业可以将经营杠杆应用于各种财务管理决策中。在风险决策中,只要市场的销售不受限制,企业就可以利用经营杠杆效应,通过扩大销售来获得丰厚的风沪深上市公司经营杠杆实证研究2险报酬;在投资决策中,投资人在投资前应当充分考虑长期投资的后续经营产生巨额的固定成本,考虑经营杠杆的作用,预测和判断未来的经营风险,并与企业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承受风险的能力结合起来;在营运决策中,企业也应该严格控制由人员费,广告费,租赁费等构成的金额较大的固定性费用,提高营运效率,防止这类费用通过经营杠杆扩大经营风险;在盈利决策中,经营杠杆还发挥着另一项重要作用,即预测销售额的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或者在目标利润确定的情况下预测要达到目标利润应实现的销售收入。然而,目前多数企业在运用本、量、利分析法时,多侧重于分析销售量、售价以及变动成本对利润的影响,对于成本和利润的控制很少应用经营杠杆这种简单而科学的手段,从而无法准确知道影响利润各种因素的作用程度,导致企业内部经营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在学术研究方面,国外对经营杠杆的研究早在70年代就开始了,我国也于90年代引进该理论。从研究情况看,虽然人们己经认识到了其重要性,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探索阶段,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尚不统一。特别是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几乎全部进行的是定性的、理论化的分析,很少进行经验性研究,即实证分析。因而,所做出的研究是否跟我国现实情况相符,以及企业对经营杠杆运用的程度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仍未可知。1.2研究的问题及意义选择该论题旨在针对目前学术界财务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和实际应用的不足,具体讲,本文研究的是固定成本管理、利润率增长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的问题。论文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实证分析,以期获得有关财务管理的科学结论,供企业的管理者借鉴。研究内容包括:一、探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杠杆水平、经营杠杆与企业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能力之间可能存在的相关性,以及经营杠杆作用程度的行业差别;二、以行业为标准找出我国上市公司经营杠杆的平均水平(平均经营杠杆系数),以及经营杠杆系数的合理划分区间;三、通过对影响经营杠杆各因素的分析,得到不同行业因素控制的有效方法。研究的意义为:对于我国企业保持良好的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上市公司经营杠杆的平均水平(平均经营杠杆系数)可以为现实企业提供一个规范的标准化的经营杠杆比率或经营杠杆规则,企业可直接应用这个经营杠杆规则调整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我国企业可以以此作为确立销售规模、制订市场营销战略的财务依据,财务经理可以有效地联合运用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争取获得财务沪深上市公司经营杠杆实证研究3上的杠杆效益,实现公司财务的价值创造功能。在学术上,上市公司平均经营杠杆系数机制和最优经营杠杆系数区间规则将成为一个新的财务惯例或财务规则,这将极大地丰富公司财务理论内容,推进财务学术研究的快速发展。1.3文献评述1.3.1国外情况国外对经营杠杆的研究与应用在90年代就已相当成熟,而且普遍采用了实证的方法他们在经营杠杆与本量利分析的关系、与经营风险的关系、影响经营杠杆的因素和经营杠杆的测算公式的准确度比较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BruceHaward在《成本掉换与风险:成本掉换对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的影响分析》(TheJournalofAppliedBusinessResearchvol.16)中讨论了成本结构变化对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的影响。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从企业外购买中间产品来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及固定成本支出,增加可变成本的投入,借以降低企业的利润的不确定性即经营风险,相应地体现为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的降低。作者批驳了这种做法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能够有效,并提出了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之间掉换使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发生改变的条件:当固定成本的减小变动率大于单位边际贡献的减小变动率时(符号与变动方向一致),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变大,反之,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变小;两种不同成本结构下总成本相同处的产量点作为对比点,如果初始的盈亏平衡点产量小于对比点,则固定成本向可变成本转移的结果会使盈亏平衡点下降,反之,盈亏平衡点上升;假设两种成本结构下总成本相同处的平均成本为对比点,如果当前的销售价格大于对比点处的平均成本,则固定成本向可变成本转移的结果会使盈亏平衡点下降,反之,盈亏平衡点上升。因此,财务经理可以通过分析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掉换对经营杠杆系数和盈亏平衡点的具体影响程度,来决定该项中间产品是在企业内生产更合理还是外购更合理。RichardA.Lord于1995年《解释和测算经营杠杆》一文中,说明了经营杠杆水平与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都具有正相关关系。批驳了现有会计和财务教材普遍认为的固定成本上升同时可变成本下降时,经营杠杆肯定会上升的观点。认为此时经营杠杆也可能会下降,这取决于两种成本之间相互替代的程度。当两种成本按某一固定比例相互替代时,经营杠杆可以在任何产量水平上都保持不变。他还分析了影响经营杠杆的因素:价格、单位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和产量,当其中一个因素变化而其他因素不变时,经营杠杆随之变化的幅度。另一方面,由于计沪深上市公司经营杠杆实证研究4算经营杠杆的三个公式具有不同的弹性,所以计算结果会有差异。具有单点弹性的公式(1)计算准确性最高,但数据不容易获得。其次是以销售收入变化率为分母的具有点对点弹性的公式(3)与(1)所得结果最为接近,是计算中最常用的公式。以销售数量变化率为分母的具有点对点弹性的公式(2)计量结果误差最大。这是因为随着时间变化,价格、单位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式(2)和(3)测算的不准确性表现在,有时销售量在盈亏平衡点以上接近盈亏平衡点处,可能会出现经营杠杆率小于1(此时单价小于单位可变成本,通常假设是不可能发生的)或小于0的情况。KraigS.McKinley,GeraldP.Buccino于1997年发表的《经营转变中经营杠杆的重要性》一文中指出企业的经营杠杆水平取决于企业两种资产的相对比例和目前销售水平。当企业业务萎缩需要调整资产规模时,应首先确定经营杠杆比率,找出盈亏平衡点,并同时减少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从而始终保持正的现金流量。并以固定成本较高、可变成本较低的运输企业为例,指出由于固定成本的处理时间较长,应该对企业未来经营有良好的预见性,裁员和消减工资时应注意可能产生的效率下降对成本节约的抵销。企业固定成本的减少可以通过销售或转租成套设备、减少利息支出和所得税、减少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减少劳动支出,以及将利润转化为股份等形式进行。经营杠杆高的企业应降低债务水平,因为它比经营杠杆低的企业更有可能面临债务危机。持续性的成本节约应当成为企业长期战略的一部分。詹姆斯.C.范霍恩、小约翰.M.瓦霍维奇著,郭浩、徐琳译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认为经营杠杆系数应当仅被看作是对“潜在风险”的衡量,这种潜在风险只有在销售和生产成本的变动性存在的条件下才会被“激活”。如果企业保持固定的销售水平和固定的成本结构,再高的经营杠杆系数也是没有意义的。1.3.2国内情况国内对于经营杠杆的研究偏重于基本理论的分析,包括经营杠杆原理和功能的表述、成本概念的界定,不同因素作用程度的大致描述等,但在实际计量方面仍然缺乏可靠的方法。国内对该问题的主要学术讨论如下:1、经营杠杆的理论描述陈华平会计师于2004年《经营杠杆与经营杠杆度的论述》一文中表述了经营杠杆的杠杆作用原理。经营杠杆如同力学系统中的杠杆结构,有固定支点(销售收入)、原动力(销售收入变化率)、原动力臂(销售收入)、被动力(息税前利润变化率)和被动力臂(盈亏平衡点销售收入)。并分别分析了由于销售收入沪深上市公司经营杠杆实证研究5的改变(其他因素不变)引起支点变动从而经营杠杆发生变动,由于固定费用和变动成本率的改变(销售收入不变)引起盈亏平衡点变动从而经营杠杆发生变动的情形。得出结论:只要存在固定费用经营杠杆即客观存在;经营杠杆越小,企业的经营越安全;经营杠杆率曲线是单调递减的;企业的目标是获取最大的息税前利润,而并非大的经营杠杆率,因为虽然趋于盈亏平衡点处的经营杠杆率很大,但息税前利润的基数却很小,企业仍然不能得到高的杠杆收益;企业在要求经营杠杆很高的同时要求增加息税前利润,只能使变动成本率的减小大于单位销售收入固定成本的增加,通常企业难以做到这一点;公司可以利用盈亏平衡点处经营杠杆高的特性及时扩大销售收入、减小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从而扩大经营利润,迅速摆脱盈亏临界的高风险经营区域。逄咏梅、李雪发表的《对经营杠杆的再探讨》一文中分析了经营杠杆水平是由息税前利润和固定成本两者的合力所决定的,如果销售远远大于盈亏平衡点,即使固定成本很大,经营杠杆率也会很小,反之,如果销售接近于盈亏平衡点,即使固定成本很小,经营杠杆率也会很大。经营杠杆率并不等同于经营风险水平,而是经营风险的潜在表现,只有销售和成本发生变动时经营杠杆的作用才会表现出来。刘韬2000年发表《论现代企业财务中的杠杆》中提出和美国财务学者EUGENEF.BRIGHAM和LOUISC.GAPENSKI相似的观点:经营杠杆的产生是由于在企业资产中必须有一部分是资本性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经营杠杆就是固定经营成本在全部成本中的比重。他认为劳动手段就是资产中的资本性资产,劳动对象就是指资产中的流动资产。资产作为一个财务项目,只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而非现实的生产经营活动。罗福凯在2004年《财会通讯》第二期发表的《经营杠杆理论的改进》一文中对刘韬的观点作了评论,肯定了经营杠杆的产生是因为存在资本性资产,但对刘韬关于资本性资产的界定和经营杠杆的定义提出异议,他指出,资本性资产在经济工业化阶段不能简单表述为劳动手段,它不仅包括资本、劳动和土地,还包括科学技术、信息、知识和管理行为,它是投资者开办企业、保持经营、扩充生产规模所购置的持久性资产。从而把经营杠杆定义为企业资本性资产对企业总资产的数量比例关系。该文还指出,资产是否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还是生产经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