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为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此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1、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以下监督检查工作:1.1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1.1.1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1.1.2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准备工作质量1.1.3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1.1.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办法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并实施到位。1.2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2.1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1.2.2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1.2.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文件,确保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1.2.4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1.2.5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状态,保证其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1.2.6审核用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证书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1.2.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及实验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2、对工序的质量控制2.1监理单位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实验报告等)、工序交接检验、隐蔽检查等记录。隐蔽工程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并经工程部认可后方可隐蔽2.2对重要和特殊结构或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施工材料和工艺过程的质量2.3对工程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的同时,工程部应对其进行平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