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鉴于(以下简称“承诺人”)系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参股股东,持有发行人12.98%的股权。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人现作出如下承诺:1、截止本承诺作出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活动。3、承诺人将来不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承诺人亦将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4、如发行人认定承诺人或承诺人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诺人应无条件按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发行人。5、在发行人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6、如出现因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页无正文,为高文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之签字页)_____(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