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盛中学禁止有偿家教家养责任状为了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力度,使教师能更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重视自身道德形象,特签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责任状。一、具体要求:每位教师必须按教育局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做到依法从教,廉洁从教,在参与和举办有偿家教问题上自觉做到“六个不”:即:一是不在家里或在外租场地举办有偿家教班;二是不课上课下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三是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四是不向本班学生及家长散发家教班小广告;五是不在家访时劝说或暗示学生家长让孩子参加自己办的有偿补习班;六是不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任职。教师无偿帮带亲属孩子的,不得超过三人。不得以家属或他人名义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不得在培训机构或他人办的家教家养站点兼职。二、监督措施:1、校长为学校师德教育及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加强对教师的教育,一旦发现有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将责令其立刻停止办班行为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上批评教育。2、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办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群众意见大并且社会反映强烈的教师,一经查实,在职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即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责令其书面检查,上缴违规所得,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并在全辖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单位,(属于热门学校的调往边远校)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工资。3、对违反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教师,将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行风办,给与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每位教师要自觉按照上述要求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积极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生爱戴的教师。三、此协议一式两份,教师、学校各存一份。校长(签字):教师(签字):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