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审查意见书项目编号:沿住建质安[2017]第号致:(建设单位)经审查,你单位送达我站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已审讫。请本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及时通知我站,以便我站对本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实施监督检查。资料审查意见:资料审查人员(签字):负责人(签字):沿河县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盖章):年月日电话:建设单位(签收四份):年月日电话:(审查意见书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和质安站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