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方案7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宪法意识,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站位,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一)认真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通过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宪法,真正学深吃透、融会贯通,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各个教育阶段,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习惯。用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等重要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二)认真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一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要求,2确保所有行政行为都于法有据。加强政府系统宪法实施监督,积极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带头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级系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严肃处理。(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实施宪法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省、市督察重点,就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各项工作,逐项进行认真自查。既要全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更要举一反三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确保自查查到位、问题改到位、工作见实效。二、聚焦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完善和规范执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有效解决监管不力、不到位等问题,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构建职责明确、3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按照省统一部署,抓紧编制全市政务云总体布局规划,加快建立部门间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扎实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编制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法制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和省、市工作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严格执行立法草案起草审查把关机制,确保所立之法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协调,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异议申请审查和有效期等制度,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及时做好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定期清理和适时修订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4(三)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要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立的合同协议、拟作出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重大涉法事项等进行严格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纳入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实施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组织好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决策重大失误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年检等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对于未取得执法资格或年检未通过的,依法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市、县法制、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部门三定方案修订、放管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职能划转、执法部门上一年度行政罚没等情况,对本级行政罚没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5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地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五)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六)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年内要制定出台政府守信践诺制度,严格约束政府失信行为。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七)着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全面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6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法制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持续深化拓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公示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执法信息进行及时动态更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主动亮明身份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执法决定作出后要采取多种途径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印发的《x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接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录入、信息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原有系统与平台的数据对接,主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查询。(二)进一步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改革。市、县行7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规定标准配足配齐音像记录设备,充分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需要。市、县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尽快适应在镜头下执法、在监督下执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环保、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现场执法任务重的部门,要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执法活动、执法场所等,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全过程、无间断记录,充分发挥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大程度减少执法争议,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进一步深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整体部署,严格落实加强省市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有关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和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每年要对法制审核人员开展多轮次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水平高、作风正的法制审核员队伍,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人干,有法干,干得了,干得好。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进一步调整完善审核范围,合理拓展审核领域,对执法主体、人员、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标准等进行重点审核。市、县政府法制部门要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执法决定应审未审、审查不8严的,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四、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自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抓好三项制度改革。(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三)强化督察问责。在各级各部门搞好自查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县政府重点督察范围,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四)强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作用,将国家、省、市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并适当增加相关工作的考核权重,重点考核,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