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10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x提供坚实保障。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品牌农产品数量年均增长10%,主要菜2篮子产品京津市场占有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全市100%食品生产企业和85%以上食品经营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三、重点任务(一)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工作底线1.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紧密结合监管实际,从严把控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畜禽屠宰安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七大关口,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综合治理,实施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3学合理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落实国家、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有关措施办法,严厉查处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行为。落实食品监督抽检责任,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全市100%食品生产企业和85%以上食品经营市场,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完成3个以上食品集中生产区整治提升;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食品快检室;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制度,确保抽检合格率稳定在80%以上;85%以上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各地主城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优秀等级达到2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2.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全面清理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综合运用食品安全领域有关法律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4接,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山寨食品、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稽查,破除潜规则。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做好推进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故意违法者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制度机制,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3.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本地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5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x海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x新区、x区、x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二)深入推进双安双创1.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按照省有关部署安排,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标对表,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举措,加大监管力度,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依法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创建根本标准,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所有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正能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让人民群众6感受到创建成效。到2020年底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公众年度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有关有单位,各县(市、区)政府〕2.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坚持示范引领,探索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借鉴、可推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模式、方式、手段,夯实基层基础,拉长工作短板,带动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积极推动全市农业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督促已完成创建任务的任丘市、x市、东光县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推动环京津省级安全县x市、x启动国家级安全县创建,力争2019年底前x市、x、x县、x县通过第三批省级安全县验收,x市、x、海兴县、x县、x县、x县、x、x通过第四批省级安全县中期评价。到2020年底前,3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覆盖全部农业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三)严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1.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清单,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7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每年推动解决1~2项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推动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人员,配备装备设备,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2.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海关、教育、发改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和相关工作职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就重大安排部署,开展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在制8度建设、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方面,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切实防范监管失责缺位,提升协同共治能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搭建辐射面广、群众参与度强的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科学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安全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3.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监督管控,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自觉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加强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控制,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要求。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鼓励明厨亮灶,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送餐用具、餐具制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组织企业参加诚信体系培训工作,支持食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日常监管、量化分级管9理挂钩,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针对市场需求x多样化产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x银保监分局)(四)加速推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化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支撑,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深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完善各级食安委配套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市级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为食品安全犯罪认定提供技术支撑。依法依规制定市县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厘清层级监管事权,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加快技术审评、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等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食品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10线岗位倾斜。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调查摸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聚餐登记、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建立相对稳定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保障机制。〔